Y/YL-MP/1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YL-MP/10

申請地區

米埔及錦綉花園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7/02/2025

地點

元朗錦壆路丈量約份第104約地段第3152號、第3153號餘段、第3156號B分段及第4805號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把申請地點由「住宅(丁類)」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1」地帶並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暫定會議日期

23/05/2025

備註

-

28/03/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經修訂的噪音影響評估。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但不獲豁免重新計算的規定
返回頁首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