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MP/1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YL-MP/10
申請地區
米埔及錦綉花園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7/02/2025
地點
元朗錦壆路丈量約份第104約地段第3152號、第3153號餘段、第3156號B分段及第4805號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把申請地點由「住宅(丁類)」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1」地帶並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暫定會議日期
23/05/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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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經修訂的噪音影響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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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但不獲豁免重新計算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