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2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YL/20
申請地區
元朗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30/06/2023
地點
新界元朗十八鄉路丈量約份第 120 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把申請地點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9」地帶及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8/07/2023 (22)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0/12/2024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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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環境評估的替換頁,以反映布局設計的修改及回應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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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經修訂的排水影響評估的替換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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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以回應渠務署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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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