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的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編號13G有關「擬作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二零二三年四月 )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於2023年4月14日公布經修訂的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編號13G有關「擬作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即時生效。修訂主要涉及規劃指引中第2類地區用地的分類,以及於新發展區內的土地申請用作臨時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的考慮。
經修訂的指引可於以下地點或網頁索取:
城規會秘書處
地址: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 | ||
電話: | 2231 4810或2231 4835 | ||
傳真: | 2877 0245或2522 8426 | ||
電郵: | tpbpd@pland.gov.hk |
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
地址: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7樓 | ||
或 | |||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14樓 | |||
熱線: | 2231 5000 | ||
電郵: | enquire@pland.gov.hk |
城規會網頁
如就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詢,請聯絡城規會秘書處或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
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
2023 年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