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15.6.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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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04次(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沙田、大埔及北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ST/38 申请修订《沙田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T/34》,把位于沙田铜锣湾山路第186约地段第379号及第380号余段的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4」地带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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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YL-KTS/5(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锦田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YL-KTS/14》,把位于元朗锦田锦上路第106约地段第1209号、第1210号、第1211号、第1212号、第1213号、第1214号、第1215号、第1216号、第1447号、第1448号、第1472号、第1476号、第1477号A分段、第1478号余段、第1495号、第1497号、第1500号、第1501号、第1502号及第1503号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农业」地带和「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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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M/21(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屯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M/34》,把位于屯门仁爱广场的申请地点由「休憩用地」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2)」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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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及离岛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K-CWBS/30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绿化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西贡相思湾第225约的政府土地辟设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地底电缆)和进行挖土及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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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HC/287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的西贡莫遮輋第223约的政府土地辟设公用事业设施装置(电线杆连变压器、地底电缆和架空电缆)和进行挖土及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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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HC/289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西贡莫遮輋第223约的政府土地辟设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地底电缆及电线杆连变压器)和进行挖土及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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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HC/290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西贡蚝涌新村第244约地段第407号及第408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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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T/954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沙田落路下村第177约地段第429号兴建单幢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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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T/955(要求延期) 在划为「工业」地带的沙田火炭禾香街9至15号力坚工业大厦地下(部分)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零售商店)(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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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T/956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沙田落路下第177约的政府土地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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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49(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九龙坑村第9约地段第263号D分段第15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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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50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大埔元岭村第9约地段第704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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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36(改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林村社山村第19约地段第702号A分段第3小分段及第704号A分段第3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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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37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林村泉水井第19约地段第1328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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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SSH/116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西贡十四乡企岭下新围第209约的政府土地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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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SSH/117(要求延期) 在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的西贡十四乡企岭下老围第209约地段第572号、第573号、第574号、第575号、第576号、第577号、第578号、第579号、第580号、第581号、第582号、第583号、第584号、第585号、第586号、第587号、第588号、第589号、第590号及第591号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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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40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第17约地段第674号A分段,第674号B分段,第674号C分段及第674号余段作临时休闲农庄、商店及服务行业(零售商店)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以及进行填土工程(约十厘米厚的地台)(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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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41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卢慈田第17约地段第1471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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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42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布心排村第23约地段第1060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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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FTA/181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上水虎地坳第89约地段第40号余段(部分)、第404号A分段(部分)、第408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408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09号、第410号(部分)、第413号(部分)、第414号(部分)、第416号(部分)、第417号余段(部分)、第435号、第436号及第437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物装卸及货运设施(物流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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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45(要求延期)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沙头角公路吴屋村第76约地段第1495号B分段余段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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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53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823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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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54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823号C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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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55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823号D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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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5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823号E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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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57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823号F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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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58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823号G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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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5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773号B分段第1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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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60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773号B分段第2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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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61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粉岭岭咀村第76约地段第1773号B分段第4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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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62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永宁围第83约地段第1511号余段(部分)作临时私家车及轻型货车公众停车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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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63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马尾下岭咀第76约地段第1760号D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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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STK/13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沙头角第41约地段第443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4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5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6号B分段余段(部分)及第447号B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旅游车及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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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36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石湖围新村第105约地段第624号(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杂货店)(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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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36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石湖围新村第105约地段第686号(部分)、第687号、第690号及第692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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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FSS/269(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上水吴屋村第91约政府土地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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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FSS/27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粉岭第51约多个地段兴建屋宇及辟设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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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KTN/36 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美化市容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古洞第96约地段第664号余段(部分)、第665号余段、第667号及第672号(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连附属休息室及办公室(为期一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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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KTN/44 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美化市容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及科技园」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燕岗第92约地段第904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旅游车、货柜车拖头及拖架停放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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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5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上水坑头村第 100 约地段第 819 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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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592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铁路专用范围」地带的元朗锦田新潭路第104约地段第4122号、第4123号、第4124号及第4125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财务公司)连附属员工食堂(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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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04(要求延期) 拟把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及「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元朗锦田长春新村第107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作分层楼宇、商店及服务行业、食肆、学校及公共车辆总站或车站用途,以及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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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05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逢吉乡第107约地段第736号(部分)及第737号(部分)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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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06 在划为「住宅(乙类)」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高埔村第103约地段第216号S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第216号S分段余段、第237号B分段余段、第237号B分段第3小分段余段、第237号B分段第3小分段A分段、第237号B分段第4小分段A分段、第237号B分段第4小分段B分段、第237号B分段第4小分段余段、第237号B分段第5小分段余段(部分)、第237号B分段第12小分段余段、第237号B分段第13小分段余段及第237号B分段第14小分段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和食肆(餐厅户外座位区)连附属停车位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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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07 拟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的元朗锦田逢吉乡第107约地段第573号、第574号A分段(部分)、第574号余段(部分)、第575号余段(部分)及第576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食品)连附属贮物处及办公室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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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784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四排石第103约地段第866号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庄)(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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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785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南第113约地段第111号余段、第112号(部分)、第113号、第115号余段、第116号(部分)及第117号余段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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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786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13约地段第133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及机械,并辟设办公室、员工休息室及储物室(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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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787 为批给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乡郊用途」地带的元朗锦田石湖塘第106约地段第391号余段(部分)及第392号余段作临时露天存放发电机及压缩器连维修工序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一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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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783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锦田公路梁屋村第111约地段第1479号B分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美容)(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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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784 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08约地段第77号(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地产代理) (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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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TM/519(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屯门青山村184C号辟设灵灰安置所(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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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523(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的屯门河田街2号东亚纱厂工业大厦作酒店、办公室、商店及服务行业用途(改装整幢现有工业大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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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A条申请编号A/TM-LTYY/273-1 拟延长展开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屯门蓝地第130约地段第212号余段、第232号、第233号、第234号、第235号、第236号余段、第237号、第238号、第239号、第243号、第244号、第246号余段、第246号A分段、第246号B分段、第247号、第367号、第368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进行拟议的住宅发展(分层住宅)的期限至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止(为期四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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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51 拟在划为「住宅(乙类)」地带的屯门和平新村第124约地段第2289号余段(部分)作临时露天停泊车辆连附属办公室用途(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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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560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住宅(乙类)1」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1约地段第25号(部分)、第26号余段、第27号余段、第28号余段(部分)、第29号余段(部分)及第30号余段作临时商店(供零售及批发建筑材料)用途(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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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883(申请撤回)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山下村第121约地段第1543号(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私家车及24吨以下货车)(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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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895(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山下村第120约地段第2704号A分段及B分段(部分)、第2707号、第2708号、第2709号、第2710号和第2711号,以及第121约地段第1638号、第1639号(部分)、第1640号(部分)、第1668号(部分)、第1669号(部分)、第1671号、第1672号、第1673号(部分)、第1674号(部分)及第1676号A及B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及露天存放回收物料(包括塑胶和金属物品)连附属工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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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896 拟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约地段第369号余段(部分)、第370号余段(部分)、第371号A分段(部分)、第371号B分段(部分)、第381号余段(部分)、第382号余段、第383号余段、第384号、第385号、第386号、第387号、第388号、第389号余段、第390号余段、第391号余段、第439号余段(部分)、第440号(部分)、第444号、第445号、第446号、第447号、第448号、第449号、第450号A分段、第450号B分段、第450号C分段、第451号、第452号、第453号、第454号、第455号、第456号、第457号、第458号(部分)、第459号(部分)、第471号(部分)、第472号、第473号、第474号、第475号A分段(部分)、第475号A分段第1小分段及第475号B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建筑机器/循环再用物料/旧电器/旧电子产品和零件连附属工场活动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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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897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山下村第120约地段第2712号B分段,以及第121约地段第1639号(部分)、第1640号(部分)、第1649号(部分)、第1650号(部分)、第1663号(部分)、第1664号(部分)、第1665号、第1666号(部分)、第1667号(部分)、第1668号(部分)、第1669号(部分)、第1673号(部分)、第1674号(部分)、第1675号、第1676号A及B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贮物及辟设货仓存放回收物料(包括塑胶和金属物品)、露天存放流动厕所及露天存放建筑机械和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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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898(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约地段第1195号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及辟设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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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245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元朗十八乡路第120约地段第2497号余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便利店)(为期六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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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68 为批给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村第129约地段第3305号余段(部分)、第3306号(部分)、第3307号余段、第3310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3310号B分段(部分)、第3311号余段、第3312号A分段(部分)、第3312号B分段、第3313号(部分)及第3314号(部分)作临时「物流中心及附属轮胎维修工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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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69 为批给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村第129约地段第3169号(部分)、第3170号(部分)、第3172号余段(部分)、第3173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3173号B分段(部分)、第3173号C分段、第3174号余段(部分)、第3175号(部分)、第3176号、第3177号(部分)、第3178号(部分)、第3179号(部分)、第3184号(部分)、第3185号(部分)及第3187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建筑机械配件商店连附属工场、物流仓库及物流车辆后勤中心、办公室、警衞室和员工食堂」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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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70 拟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住宅(甲类)3」地带、「住宅(甲类)4」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1835号(部分)、第1840号(部分)、第1841号B分段(部分)、第1889号(部分)、第1890号(部分)、第1891号余段(部分)、第1893号余段、第1894号(部分)、第1895号余段(部分)及第1911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塑胶产品(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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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71 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村第125约地段第282号(部分)及第285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可循环再造物料(包括金属及塑胶物品)(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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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72 在划为「商业(3)」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村第124约地段第582号余段及第583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露天汽车维修连附属工场及停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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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73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元朗村第125约地段第1968号(部分)、第1970号(部分)、第1971号余段(部分)、第1973号(部分)、第1975号余段(部分)、第1978号(部分)及第1979号(部分)辟设临时物流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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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74 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4约地段第95号(部分)、第96号(部分)、第108号A分段(部分)、第119号(部分)、第154号(部分)、第155号、第156号(部分)、第157号余段(部分)及第158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货物装卸及货运设施(物流中心)(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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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