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3.5.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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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24次(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屯门及元朗西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YL/14(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元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23》,把位于元朗第13区第120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的部分地方由「住宅(甲类)1」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及把部分地方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1」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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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及离岛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KO/5(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KO/26》,把位于将军澳坑口道第224约地段第310号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住宅(丙类)1」地带、「绿化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住宅(丙类)2」地带及「绿化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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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I-LI/3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的南丫岛模达第7约地段第5号及第23号兴建屋宇(重建)、进行填土/挖土工程及美化种植(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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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CWBN/55(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西贡清水湾槟榔湾第238约地段第123号(部分)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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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HC/30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西贡蚝涌第244约多个地段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及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太阳能光伏系统)(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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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LC/154(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的大屿山贝澳第316L约地段第2760号及沿芝麻湾道(贝澳及咸田)和位于石湾近屿南道的政府土地辟设公用事业设施装置(污水泵房、地下污水渠及地下排放管道),以及为铺设地下污水渠进行挖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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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T/970 在划为「工业」地带的沙田火炭坳背湾街2至12号威力工业中心地下低层B1铺C部分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外币兑换店)(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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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SSH/127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西贡北十四乡輋下村第218约地段第1109号A分段第1小分段及第1124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并略为放宽总楼面面积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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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SSH/128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西贡北十四乡輋下村第218约地段第1109号A分段余段及第1124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并略为放宽总楼面面积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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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89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龙跃头第83约地段第1578号(部分)、第1584号I分段至第1584号Q分段、第1584号R分段(部分)、第1584号S分段及第1584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停车场(私家车及电单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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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91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沙头角公路吴屋村第76约地段第1445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1489号、第1490号(部分)、第1492号(部分)及第1494号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轻型货车及中型货车)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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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692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沙头角公路第76约地段第1442号及第1444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训练中心(历奇教育训练中心)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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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65(要求延期) 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及「绿化地带」的大埔九龙坑南华莆第9约地段第617号B分段余段、第618号B分段第1小分段、第622号B分段余段及第626号余段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机械及材料,并辟设附属修理工场及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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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63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林村新村第19约地段第1212号A分段第1小分段及第1214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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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65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沙栏第27约地段第13号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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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6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康乐」地带的大埔芦慈田第17约地段第1366号辟设临时商店及经营服务行业(士多)(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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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P/662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大埔新屋家村第21约地段第83号C分段余段及第470号D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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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252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莲花地第112约地段第319号B分段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商店及经营服务行业(地产代理)(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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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253 为批给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上路第112约地段第225号D分段(部分)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地产代理)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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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KTN/58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美化市容地带」的古洞北青山公路第92约地段第540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售卖经改装的货柜箱和辟设锦鲤、钢门及铝窗陈列室),以及辟设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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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KTN/59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美化市容地带」的上水古洞青山公路第92约地段第542号A分段余段作临时仓库、露天存放五金钢材、废铁及废料、建筑材料和杂物及附属办公室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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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65(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古洞南坑头大布第92约地段第1124号余段、第1125号余段、第1126号及第1127号余段(部分),以及第94约地段第343号余段、第344A号第1分段余段(部分)、第402号A分段余段、第404号余段、第407号A分段余段、第407号A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第408号A分段余段、第408号C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第408号D分段第1小分段、第408号D分段余段及第408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进行住宅发展,并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上盖面积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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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68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上水坑头第94约地段第496号F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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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48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0约地段第381号余段(部分)、第382号余段(部分)及第412号余段(部分)作临时私人中型货车停车场及建筑材料贮物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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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4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逢吉乡第107约地段第1750A4号余段(部分)、第1750A5号余段及第1750A6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庄)(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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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5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的元朗锦田沙埔第107约地段第1866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1866号B分段余段、第1876号B分段(部分)及第1905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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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19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高埔新村第103约地段第425号A分段(部分)及第429号余段(部分)作临时存放及停泊私家车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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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794(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八乡上輋第111约地段第208号(部分)、第209号D分段、第209号E分段、第209号F分段、第209号G分段(部分)、第209号余段(部分)及第215号B分段第2小分段(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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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05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及「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1845号(部分)及第114约地段第9号余段(部分)、第10号余段(部分)、第12号余段、第13号余段(部分)、第14号(部分)、第32号(部分)、第33号余段、第34号(部分)、第35号A分段(部分)、第35号B分段、第36号(部分)、第37号(部分)、第38号、第39号(部分)及第40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露天存放待出口的二手车辆、汽车零件及建筑材料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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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0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粉锦公路第108约地段第64号A分段、第73号B分段第4小分段及第76号B分段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前为第108约地段第77号余段)辟设临时可循环再造物料回收中心(成衣及布匹回收中心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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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07(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1458号B分段(部分)和第1459号B分段,以及第110约的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连附属设施(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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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A条申请编号A/YL-NSW/204-3 拟作出B类修订-第19类:申请延长履行规划许可附带条件(i)项有关提交最新的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的限期,该条件与申请编号A/YL-NSW/204辟设已核准的灵灰安置所相关(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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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SW/269 为批给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发展及湿地改善区1」地带的元朗南生围第123约的政府土地作「香港有渔塘—生态渔塘管理协议计划」临时教育摊位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22个月(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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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T/53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的元朗新田下湾村第99约地段第2号(部分)、第3号(部分)及第4号(部分)辟设临时单车生态导赏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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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TM/532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3)」地带的屯门第56区扫管笏第374约地段第398号余段、第406号余段、第407号、第408号余段、第409号、第410号余段、第411号余段、第412号B分段、第412号余段、第413号、第442号余段、第443号余段、第444号、第445号A分段、第445号余段、第446号A分段、第446号余段、第447号、第448号、第449号、第450号、第451号、第453号(部分)、第454号、第455号、第456号、第457号、第458号、第459号(部分)、第462号(部分)、第464号余段及第466号余段,以及第375约地段第248号余段、第249号A分段余段、第249号B分段、第250号余段、第251号、第253号(部分)及第255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进行综合住宅发展(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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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YLW/1 为批给在划为「住宅(甲类)」地带的(a)元朗水边围的停车场及(b)天水围天恒的停车场作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出租剩余泊车位予非住户)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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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252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1)」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大旗岭第120约第1694号、第1695号F分段余段及第3721号进行综合学校及宗教机构(教堂)发展,并略为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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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143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厦村锡降村第125约地段第977号余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地产代理)(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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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144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924号余段(部分)及第1007号余段(部分)和毗连的政府土地经营临时食肆(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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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145 为批给在划为「住宅(乙类)2」地带、「休憩用地」地带和「住宅(乙类)1」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9约地段第2941号余段(部分)、第3066号(部分)、第3077号(部分)、第3092号(部分)、第3094号(部分)、第3095号、第3096号(部分)、第3098号B分段(部分)、第3098号C分段(部分)、第3098号D分段(部分)、第3099号、第3100号(部分)、第3101号、第3102号、第3103号、第3104号、第3105号(部分)、第3114号余段(部分)、第3115号余段(部分)及第3116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物流中心连附属场地办公室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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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146 在划为「住宅(甲类)2」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休憩用地」地带和「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环保运输服务停泊及营运设施」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112号(部分)、第113号(部分)、第133号(部分)、第134号(部分)、第135号(部分)、第136号(部分)、第137号(部分)、第166号(部分)、第256号(部分)、第257号(部分)、第258号(部分)、第259号(部分)、第260号A分段、第260号B分段(部分)、第261号(部分)、第262号、第263号、第264号、第265号(部分)、第266号、第267号(部分)、第268号(部分)、第270号(部分)、第271号、第272号(部分)、第273号、第274号、第275号(部分)、第277号(部分)、第278号(部分)、第279号(部分)及第281号(部分)临时露天存放货柜连附属物流用途、汽车维修工场、货柜修理工场及停泊货柜车拖头(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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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62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屯门蓝地新庆村第130约地段第190号D分段余段及第190号E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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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63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屯门蓝地新庆村第130约地段第190号D分段第2小分段及第190号Q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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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66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屯门蓝地大街28号地下第130约地段第694号L分段第1小分段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零售商店)连附属办公室用途(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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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67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丙类)」地带的屯门蓝地黄岗围路第130约地段第1156号余段(部分)及第1157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宠物用品及食品商店)(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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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462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大棠路第116约地段第4773号余段(部分)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 (销售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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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57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0约地段第2387号余段(部分)、第2388号(部分)、第2389号(部分)、第2391号(部分)、第2407号(部分)、第2408号(部分)、第2409号B分段(部分)、第2410号(部分)、第2411号AB及C分段(部分)、第2412号、第2413号、第2414号、第2415号(部分)及第2419号(部分)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展览用品和建筑材料及露天存放建筑机械及建筑物料,以及作附属办公室及维修工场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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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58 在划为「绿化地带」及「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696号、第697号及第702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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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59 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617号A分段、第617号余段、第618号及第620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展览用品(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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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60(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1195号(部分)、第1197号A分段(部分)、第1198号C分段(部分)及第1198号F分段(部分) 辟设临时货仓存放一般货物(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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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