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21.6.2019 |
---|---|
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27次(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沙田、大埔及北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ST/40(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沙田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T/34》,把位于沙田大围第181约地段第2号、第671号及第819号余段的申请地点由「住宅(乙类)」地带及「绿化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宗教机构及灵灰安置所」地带(公开会议) |
|
西贡及离岛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TKO/117 拟在划为「住宅(甲类)5」地带的将军澳唐贤街23号帝景湾商场地下28及29号铺辟设宗教机构(基督教教会)(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I-TCV/9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屿山东涌谷东涌第1约地段第1561号A分段及第1561号余段辟设临时货仓(贮存日用品),并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零售商店)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I-TCV/10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屿山东涌谷东涌第1约地段第1458号(部分)、第1556号(部分)、第1557号、第1558号(部分)、第1559号(部分)、第1563号(部分)、第1565号(部分)、第1566号、第1604号(部分)及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以及露天存放建筑工具、建筑机械及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I-TCV/11 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雨水滞留及处理池」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屿山东涌谷东涌第1约地段第1608号(部分)、第1609号(部分)、第1610号(部分)、第1613号(部分)、第1635号、第1636号、第1639号(部分)、第1640号、第1641号、第1642号(部分)及第1648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以及露天存放建筑工具、建筑机械及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PK/135 为批给在划为「康乐」地带的上水安圃村第91约地段第3252号、第3262号(部分)、第3263号、第3264号、第3265号A分段(部分)及第3265号B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动物寄养所连附属设施」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FTA/191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上水上水华山第52约地段第208号A分段至208号E分段及208号余段兴建五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15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打鼓岭第77约地段第359号、第360号及第361号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68(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大埔大美督第28约地段第551号D分段第4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69(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汀角村第17约地段第460号A分段、第462号、第463号、第464号(部分)、第465号、第466号(部分)、第467号(部分)及第481号(部分)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户外电动小型赛车场地)(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KTN/62 为批给在划为「休憩用地(1)」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美化市容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及科技园」地带及「住宅(乙类)」地带和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古洞北第95约地段第868号余段(部分)、第869号、第870号、第871号(部分)、第872号、第873号及第874号作临时货柜车拖头/拖架停放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6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上水古洞南坑头大布第94约地段第344A号余段(部分)、第402号B分段(部分)及第448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进行住宅发展(屋宇),并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72 在划为「康乐」地带的上水古洞南第100约地段第1669号A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部分)、第1670号A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第1671号A分段第1小分段、第1673号A分段及第1675号B分段第1小分段A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古董车、食品及饮品)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47(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元朗锦田下高埔村第103约地段第215号C分段、第242号B分段余段、第264号B分段余段、第266号A分段、第266号余段、第267号、第268号、第269号B分段余段、第269号B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第270号、第271号、第272号、第275号、第277号(部分)、第295号(部分)及第296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进行住宅发展(分层住宅)(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6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7约地段第1204号及第1208号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61 为批给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元朗新田朗厦第104约地段第3316号余段(部分)、第3331号余段(部分)、第3337号余段、第3338号余段(部分)、第3339号、第3340号余段(部分)、第3341号余段(部分)、第3342号(部分)、第3343号至第3346号、第3347号(部分)、第3348号(部分)、第3349号余段(部分)、第3350号、第3351号(部分)、第3359号余段及第3360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私人停车场(私家车)」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6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锦田公路第109约地段第457号(部分)、第458号(部分)及第465号A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以及作存放汽车/汽车零件连附属办公室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63(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及「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7约地段第1783号(部分)、第1784号余段、第1788号余段、第1789号余段、第1790号余段(部分)、第1791号余段、第1795号(部分)、第1796号(部分)、第1797号(部分)、第1836号(部分)、第1927号A分段及第1927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修订核准发展项目(申请编号A/YL-KTN/118-2)-作拟议「分层住宅」用途及略为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21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锦田公路第103约地段第460号余段(部分)及第461号余段(部分)临时露天存放汽车零件连附属工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22 为批给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乡郊用途」地带的元朗八乡锦上路第106约地段第476号余段(部分)及第477号作临时「露天存放车辆、金属、胶喉、机器、汽车零件及建筑材料」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1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粉锦公路第111约地段第101号F分段余段、第101号G分段、第101号H分段、第101号I分段及第101号J分段兴建屋宇(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MP/28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丙类)」地带的元朗米埔第104约地段第4748号兴建学校(扩建匡智晨曦学校),并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MP/28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新田下竹园村第104约的政府土地(前竹庆公立学校)辟设临时郊野学习中心及有机农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ST/546 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新田第105约地段第156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可循环再造金属,并辟设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ST/547 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发展包括湿地修复区」地带的元朗新田第99约地段第769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柜车停车场连附属设施(包括地盘办公室及贮物设施)(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15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村田路第124约地段第2061号、第2062号(部分)、第2063号余段(部分)及第2064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65(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甲类)1」地带及「住宅(乙类)1」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约地段1387号A分段余段、第1387号余段(部分)、第1388号(部分)、第1389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1389号余段(部分)、第1396号A分段、第1396号B分段(部分)及第1396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66(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约地段第1018号B分段、第1156号、第1157号A分段、第1157号B分段及第1158号A及B分段辟设临时货仓以存放建筑材料,并辟设附属工场和地盘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67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公庵路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1504号B分段辟设临时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士院舍)(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
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