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25.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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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73次(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屯门及元朗西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M/23 申请修订《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M/35》,把位于屯门兴富街第132约地段第1744号A分段、第1744号B分段、第1744号C分段、第1744号F分段、第1744号G分段、第1744号H分段及第1744号I分段的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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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及离岛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K-CWBN/6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及「海岸保护区」地带的西贡清水湾小棕林海滩第238约的政府土地辟设临时教育郊野学习中心(为期三年),并进行相关的挖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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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KO/122 在划为「绿化地带」及「休憩用地」地带的西贡测量约份第3约马游塘中休憩处南面的政府土地辟设宗教机构(寺庙)(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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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98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林村社山村第19约地段第699号B分段第1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PK/148(要求延期) 在划为「农业」地带及「绿化地带」的上水丙岗第91约地段第2120号、第2122号A分段及第2122号B分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及附设烧烤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705 在划为「康乐」地带的大埔芦慈田村第17约地段第1605号余段(部分)及1606号(部分)辟设临时食肆(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706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第17约地段第674号A分段、第674号B分段、第674号C分段及第674号余段辟设临时休闲农场及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零售商店)(为期三年),并进行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748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沙头角第76约地段第1813号A分段及第1829号B分段第3小分段(部分)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五年),并进行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749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沙头角公路吴屋村第76约地段第1495号B分段余段作临时私家车及轻型货车公众停车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6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打鼓岭坪輋第77约地段第546号C分段第1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67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打鼓岭坪輋第77约地段第546号E分段第1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68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打鼓岭坪輋第77约地段第546号A分段第1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6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打鼓岭坪輋第77约地段第546号L分段第1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70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打鼓岭坪輋第77约地段第546号F分段第1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N/40 拟在划为「康乐」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打鼓岭北莲麻坑路第80约地段第61号B分段余段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便利店),并附设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KTN/77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美化市容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古洞第96约地段第666号余段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并附设员工食堂(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96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上水坑头第 94 约地段第382号A分段、第382号B分段、第382号C分段、第382号D分段及第382号余段作临时社会福利设施(私营残疾人士院舍)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97(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上水蕉径彭屋第100约地段第452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307 拟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的元朗石岗第114约地段第598号C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物流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308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农业」地带的元朗石岗第114约地段第1289号余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音响商店),并附设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309 为批给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石岗锦上路第114约地段第1289号F分段余段作临时办公室连附属贮物区及泊车设施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768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锦庆围第109约地段第171号A分段余段(部分)及第171号B分段(部分)辟设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及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89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乡郊用途」地带的元朗锦上路第106约地段第564号、第565号(部分)及第618号C分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90(要求延期)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锦上路第106约地段第390号余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和食肆(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91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马鞍岗第113约地段第125号及第126号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犬舍)(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75(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986号(部分)、第987号、第988号、第1221号A分段(部分)、第1221号余段(部分)及第1230号(部分)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MP/305(改期)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元朗米埔担竿洲路第101约及第104约的政府土地辟设私人发展计划的公共事业设施装置(地下雨水渠),并进行相关的填土和挖土工程(公开会议) |
NA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ST/59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新田新龙村第102约地段第34号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TM-SKW/11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屯门扫管笏第378约地段第399号余段及第412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07 为批给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9约地段第3305号余段(部分)、第3306号(部分)、第3307号余段、第3310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3310号B分段(部分)、第3311号余段、第3312号A分段(部分)、第3312号B分段、第3313号(部分)及第3314号(部分)作临时物流中心及附属轮胎维修工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08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流浮山第128约及第129约多个地段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09 在划为「商业(4)」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9约地段第3138号余段(部分)、第3139号(部分)、第3141号(部分)、第3142号、第3143号(部分)、第3144号(部分)、第3145号、第3146号、第3148号余段、第3149号余段、第3190号余段、第3198号B分段、第3200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汽车服务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10 在划为「住宅(甲类)3」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844号余段(部分)、第845号(部分)及第850号B分段余段(部分)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并辟设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41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乙类)2」地带的屯门和平新村第124约地段第3055号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35 为批给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上章围第122约地段第390号(部分)、第391号、第392号、第394号(部分)、第395号(部分)及第403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私家车及轻型货车公众停车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36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坑尾村第122约地段第448号(部分)、第449号余段(部分)、第450号(部分)及第452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旅游车停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37 为批给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2约地段第894号余段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HTF/111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8约地段第341号A分段、第341号B分段、第341号C分段(部分)、第341号D分段、第341号E分段及第341号余段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五年),并进行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A条申请编号A/YL-HTF/1117(申请撒回) 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8约地段第165号B分段第1小段(部分)、第165号D分段(部分)、第166号余段、第167号余段及第168号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露天贮物用途,以及辟设货仓存放建筑机械及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NA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HTF/1118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8约地段第137号(部分)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LFS/399 在划为「康乐」地带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约地段第2093号(部分)、第2094号(部分)、第2095号(部分)、第2096号余段(部分)、第2097号、第2102号A分段(部分)、第2215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2216号(部分)、第2217号、第2218号余段(部分)、第2219号余段(部分)、第2231号余段(部分)、第2233号(部分)、第2234号、第2235号、第2236号(部分)及第2237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云石和建筑材料,以及辟设附属工场、车辆/货斗装配工场连附属泊车位及轻型货车上落货车位(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LFS/400 拟在划为「康乐」地带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约地段第1796号、第1798号、第1802号、第1803号、第1804号、第1805号及第1806号作临时露天贮物用途(车斗)(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51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大棠崇正新村第116约地段第4989号余段、第4990号及第4991号兴建屋宇(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512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大树下西路第118约地段第1284号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犬舍)(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95 拟在划为「住宅(乙类)1」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路第121约地段第1140号D分段余段、第1141号C分段、第1141号D分段第2小分段、第1141号D分段余段、第1142号G分段、第1142号H分段、第1142号I分段、第1142号K分段(部分)及第1152号C分段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和地毯批发(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96(申请撤回)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990号(部分)、第991号(部分)、第994号(部分)、第1025号(部分)及第1026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NA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97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773号(部分)及第774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电子零件、建筑材料及汽车零件(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98 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贮物及工场用途」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约地段第2008号B分段余段、第2008号C分段第1小分段、第2008号E分段余段及第2008号F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辟设临时物流中心,并辟设货仓以存放回收物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