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9.7.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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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74次(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沙田、大埔及北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ST/51(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沙田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T/34》,把位于沙田排头村179号第185约地段第613号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宗教机构及灵灰安置所」地带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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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及离岛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K-CWBN/63(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西贡槟榔湾第238约地段第158号C分段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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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HC/325(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西贡蚝涌第244约地段第481号C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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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PK/264(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康乐」地带的第221约地段第278号(部分)横江村5号地下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快餐店)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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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MUP/15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沙头角莱洞村第46 约地段第560号C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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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71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坪輋坪輋路第82约地段第965号余段(部分)及第966号余段临时露天存放可循环再造物料及辟设附属工场(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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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72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打鼓岭坪輋第77约地段第1403号余段(部分)作临时露天存放五金、工具及货柜(作办公室及贮存工具)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PK/14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北区鸡岭村第91约地段第1585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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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PK/150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北区鸡岭村第91约地段第1585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PK/151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北区鸡岭村第91约地段第1594号E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707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䃟头角第23约地段第392号E 分段余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便利店)(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708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康乐」地带的大埔芦慈田村第17 约地段第1661号余段(部分)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Paper |
新增议程项目 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88(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大埔林村沙坝村第8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兴建20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并辟设紧急车辆通道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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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KTN/74 在划为「绿化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古洞北第95约地段第4号(部分)临时露天存放金属棚架,并辟设附属休息室及工具室(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FLN/25 为批给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港口后勤用途」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虎地坳上水华山第52约地段第164号(部分)、第167号余段、第167号B分段及第176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包括货柜车)及作散货场和贮物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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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302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石岗第112约地段第363号A分段辟设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太阳能发电系统)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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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311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石岗锦上路第114约地段第1286号余段(部分)及第1297号临时存放废车,并辟设附属办公室及工场(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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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6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逢吉乡第107约地段第1225号C 分段、第1226号E分段及第1230号B分段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为期五年),以及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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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71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逢吉乡第107约地段第1226号C 分段、第1227号B分段、第1227号C分段及第1230号A分段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为期五年),以及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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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70(要求延期) 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铁路专用范围」地带的元朗第107约地段第433号B分段(部分)、第433号C分段(部分)、第1733号余段(部分)、第1736号C分段及第1738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柜车停车场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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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72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逢吉乡第107约多个地段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及露营车度假营),并经营附属食肆(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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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92(要求延期)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3约地段第777号余段、第778号余段、第779号余段及第926号辟设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以及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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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78 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横台山永宁里第111约地段第2879号(部分)、第2881号(部分)、第2888号(部分)、第2889号(部分)、第2890号(部分)及第2900号(部分)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机械、二手汽车及汽车零件,并辟设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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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82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08约地段第91号(部分)及第98号辟设临时可循环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回收废纸、废旧五金及塑胶),并辟设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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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83 为批给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101 号J分段(部分)、第179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179号E分段余段(部分)及第179号D分段、F分段、G分段及I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露天存放待售货车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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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84 为批给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八乡梁屋村第111约地段第1663号余段(部分)作临时地盘办公室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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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85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1864号余段(部分)、第1865号(部分)、第1866号(部分)、第1867号(部分)、第1868号(部分)、第3047号(部分)及第3048号(部分)作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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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MP/306 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米埔第101约地段第20号余段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五金店及家居用品零售商店)(为期五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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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423 拟在划为「住宅(丙类)」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约地段第1574号(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建筑材料零售商店)(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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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TM-SKW/110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屯门扫管笏村第375约地段第966 号余段作临时贮物用途(供乡公所和????堂使用),并辟设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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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38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2约地段第455号A分段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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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HTF/1119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8约地段第140号(部分)、第141号(部分)及第142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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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N/66 在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白泥第135约地段第74号(部分)、第75号、第76号(部分)及第77号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康体文娱场所(钓鱼场)用途(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505 在划为「农业」地带、「绿化地带」及「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大棠第117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三年),并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100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及「住宅(丙类)」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1265号(部分)、第1266号(部分)、第1269号(部分)、第1270号(部分)、第1271号(部分)、第1272号(部分)、第1273号(部分)、第1275号余段(部分)、第1276号(部分)、第1277号A分段、第1277号余段(部分)、第1279号B分段第1小分段F分段、第1279号B分段第2小分段(部分)及第1279号B分段第3小分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以存放建筑材料、食品、汽车、汽车零件及电子产品(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11 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新围第125约地段第280号(部分)、第281 号(部分)及第681号(部分)临时露天存放可循环再造物料(包括金属及塑胶)和建筑材料,并辟设临时货仓以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12 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商业(4)」地带、「住宅(甲类)3」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及第129约内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物流中心、仓库、冷冻仓库,并露天存放货柜,以及辟设临时货柜车停车场连附属工场(包括进行压实、拆除包装和修补汽车轮胎的用途)及食堂(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13 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672号(部分)、第673号(部分)及第674号(部分)辟设临时货仓以存放零件及可循环再造物料(金属)(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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