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12.8.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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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700次(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 Y/FLN/1 (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粉岭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FLN/2》,在图则《注释》说明页第7(b)段加入「道路」字眼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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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及离岛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6条申请编号 A/SK-PL/1 (申请撤回)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西贡白腊第368约多个地段辟设郊野学习/教育/游客中心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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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6条申请编号 A/NE-LT/728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林村林锦公路第10约地段第431号余段(部分)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地产代理)连附属停车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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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NE-KLH/610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南华莆第9约地段第991号B分段、第991号C分段余段及第991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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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NE-TK/752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汀角第17约地段第321号余段、第322号余段、第324号余段、第325号余段、第326号余段、第327号、第328号、第383号及第384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烧烤场及露营车度假营连附属设施(为期三年),并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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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NE-LYT/765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马尾下岭咀第76约地段第1778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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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NE-MTL/8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罗湖第89约地段第309号(部分)、第310号余段(部分)、第311号(部分)、第316号(部分)、第322号(部分)、第323号(部分)、第324号(部分)、第325号(部分)、第330号余段(部分)、第362号(部分)及第363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度假营连附属宠物公园及设施(为期三年),并进行填塘及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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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NE-TKL/700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农业」地带的打鼓岭山鸡乙第84约地段第825号(部分)及第829号B分段(部分)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三年) ,并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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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6条申请编号 A/YL-SK/326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的元朗石岗第114约地段第574号A分段、第574号B分段(部分)及第574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物流中心(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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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PH/91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1689号A分段(部分)、第1689号B分段、第1689号B分段第1小分段、第1689号C分段、第1689号D分段、第1695号及第1696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进行临时过渡性房屋发展,以及作附属食肆、商店及服务行业和社区中心用途(为期三年),并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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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KTN/842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9约地段第583号余段(部分)、第584号(部分)、第586号及第588号(部分)辟设临时度假营连附属设施(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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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KTN/843 (要求延期)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9约地段第225号余段(部分)及第226号(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五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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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KTN/844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7约地段第1750A4号余段(部分)、第1750A5号余段(部分)及第1750A6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度假营、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及虾场) 、烧烤地点连附属设施(为期三年),并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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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KTN/845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逢吉乡第107约地段第770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猫房)(为期三年),并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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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KTN/846 为批给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元朗新田朗厦第104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私人停车场(私家车)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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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KTS/931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高埔村第103约地段第235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汽车修理工场和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并辟设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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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KTS/932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06约地段第1892号余段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绿化及园艺陈列室)(为期三年),并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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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KTS/933 (要求延期) 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乡郊用途」地带的元朗锦田石湖塘第106约地段第391号余段 (部分)及第392号余段临时露天存放发电机、压缩器及建筑机械(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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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NE-KTS/507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上水古洞南金钱第92约地段第495号A分段第5小分段及第495号A分段第6小分段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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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NSW/292 拟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元朗南生围凹头第115约地段第879号、第880号A分段第1小分段、第880号B分段第1小分段、第881号至第885号、第889号余段(部分)、第891号(部分)、第1318号、第1326号、第1344号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保育历史建筑物(潘屋)用途,以及辟设康体文娱场所(美术馆/收藏品展馆及文物教育场地)和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舍)连附属食肆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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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NSW/300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的元朗南生围第123约的政府土地辟设临时急救站(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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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NTM/441 拟在划为「住宅(丙类)」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约地段第1545号(部分)及第1546号(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建筑材料零售商店)(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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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6条申请编号 A/TM-LTYY/430 (要求延期) 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屯门福亨村第130约地段第1038号B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并辟设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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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LFS/429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沙江围第129约地段第2632号、第2634号(部分)、第2796号(部分)、第2797号(部分)及第2798号(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五年),并进行填土及填塘工程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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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LFS/430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流浮山第128约地段第20号余段(部分),以及第129约地段第2393号余段(部分)及第2394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便利店)(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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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TT/547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大棠路第116约地段第4773号余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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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TT/559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大棠水蕉新村第117约地段第16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五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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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TYST/1168 在划为「住宅(乙类)1」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约地段第1355号余段及第1356号余段(部分)经营临时食肆(餐厅连附属户外座位区)(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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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YL-TYST/1169 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污水处理厂」地带及「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公庵路第117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建筑材料及电子产品(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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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 A/HSK/361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住宅(乙类)2」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物流中心连附属办公室及食堂(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 A/HSK/382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1798号余段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便利店)(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 A/HSK/383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洪水桥第124约地段第13号A分段余段(部分)和第125约地段第1558号余段(部分)及第1560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 A/HSK/384 (要求延期)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4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以存放家具(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 A/HSK/385 在划为「住宅(甲类)3」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80号(部分)、第89号(部分)、第90号(部分)、第91号(部分)、第92号(部分)及第93号余段(部分)临时露天存放货柜,以及辟设物流中心(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 A/HSK/386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1007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 A/HSK/387 在划为「住宅(甲类)4」地带、「住宅(甲类)3」地带、「休憩用地」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1835号(部分)、第1840号(部分)、第1841号B分段(部分)、第1889号(部分)、第1890号(部分)、第1891号余段(部分)、第1893号余段、第1894号(部分)、第1895号余段(部分)及第1911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以存放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食品及电子产品(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 A/TM/575 (要求延期) 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屯门青山村第145号第131约地段第792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一幢现有建筑物地下辟设灵灰安置所 (公开会议) |
Paper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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