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10/97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7 条而就城市规划委员会第 16 条的决定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编号
A/H10/97
申请地区
薄扶林
区域
香港区
收到日期
30/09/2024
复核性质
复核拒绝申请的决定
地点
香港薄扶林薄扶林道131号心光盲人院暨学校 (乡郊建屋地段第136号余段)
拟议
提交发展蓝图及拟议略为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许的分层住宅用途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8/11/2024 (77)
暂定会议日期
21/02/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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