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HT/23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HT/23
申请地区
鹤薮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20/01/2025
地点
新界粉岭新屋仔丈量约份第 76 约多个地段
拟议
拟议临时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太阳能光伏系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8/02/2025 (4)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4/03/2025
备注
-
性质 | 回应部门及地区人士的意见、有关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和运作细节的澄清、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以及申报表格的替代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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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