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HT/23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HT/23

申请地区

鹤薮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20/01/2025

地点

新界粉岭新屋仔丈量约份第 76 约多个地段

拟议

拟议临时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太阳能光伏系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8/02/2025 (4)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4/03/2025

备注

-

07/03/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部门及地区人士的意见、有关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和运作细节的澄清、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以及申报表格的替代页。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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