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W/54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TW/545

申请地区

荃湾

区域

荃湾及西九龙区

收到日期

10/04/2025

地点

荃湾丈量约份第443约地段第459号余段、第461号、第469号、第475号及 第476号、荃湾市地段第11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综合发展作住宅(分层住宅)、商业用途(食肆和商店及服务行业)、 学校(幼稚园、幼儿园、语言学校、电脑学校、商科学校、补习学校、艺术学校、芭蕾舞学校和开办兴趣班或休闲课程的其他类型学校)、娱乐场所、康体文娱场所及社会褔利设施(学前单位社工服务),并略为放宽最高地积比率和建筑物高度限制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06/05/2025 (7)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06/06/2025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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