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HTF/1189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HTF/1189
申请地区
厦村边缘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3/03/2025
地点
新界元朗丈量约份第 128 约地段第 154 号(部分)及第 159 号 A 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可循环再造物料回收中心(电器、电子零件及电池)连附属塑胶破碎工场(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暂定会议日期
02/05/2025
备注
-
性质 | 申请人提交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消防装置建议及申请理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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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