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LFS/546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LFS/546

申请地区

流浮山及尖鼻咀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4/0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约份第 129 约地段第 1700 号(部分)及第1701 号(部分)

拟议

拟议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1/02/2025 (1)

暂定会议日期

23/05/2025

备注

延期于 14/03/2025

31/03/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提交一份新的岩土工程规划检讨报告以回应部门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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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进一步资料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29/04/202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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