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S/74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PS/745

申请地区

屏山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2/0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屏山坑尾村丈量约份第122约地段第449号余段(部分)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轻型货车及小巴)(为期 5 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01/02/2025 (0)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28/02/2025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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