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YL-PS/745
申请地区
屏山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2/0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屏山坑尾村丈量约份第122约地段第449号余段(部分)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轻型货车及小巴)(为期 5 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1/02/2025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8/02/2025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