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TT/673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TT/673

申请地区

大棠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4/08/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大棠丈量约份第117约地段第49号(部分)、第417号(部分)、第418号、第419号、第420号(部分)及第431号(部分)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 5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3/09/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4/10/202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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