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TT/673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TT/673
申请地区
大棠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4/08/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大棠丈量约份第117约地段第49号(部分)、第417号(部分)、第418号、第419号、第420号(部分)及第431号(部分)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 5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3/09/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4/10/202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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