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303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303
申请地区
元朗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3/04/2023
地点
新界元朗大旗岭丈量约份第116约地段第4614号及第4615号余段、第120约地段第1753号B分段第3小分段(部分)、第1753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1756号A分段(部分)、第1756号余段(部分)、第1757号、第1758号余段及第1760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略为放宽地积比率限制,以作准许的分层住宅及拟议商店及服务行业用途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2/05/2023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2/08/2024
备注
延期于 19/05/2023
延期于 25/08/2023
性质 |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包括经修订的截视图 ,以回应政府部门的意见。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