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规划申请的优化安排 (二零二一年二月)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将于2021年3月1日实施新安排,鼓励按照《城市规划条例》( 下称「条例」 )第12A条、第16条、第16A(2)条及第17条提出的规划申请提交软复本,以降低耗纸量及方便公众在网上查阅申请。
根据新的递交安排,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供图则/绘图及补充资料(例如规划纲领及技术评估)的软复本。如属第12A、16及17条的申请,递交所述文件则减少到一式八份列印本及一份软复本;如属第16A(2)条申请,只需一式三份列印本及一份软复本。提交的有关文件届时会上载至城规会网页供公众查阅。申请人如选择只提交列印本,现时提交70份(第12A或第16条申请)、12份(第16A(2)条申请),或90份(第17条复核申请)图则/绘图及补充资料列印本的规定不变。
在2021年3月1日或以后提交的申请须符合经修订的相关申请须知内订明的要求。经修订的申请须知可于以下地点或网页索取:
城规会秘书处
地址: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 | ||
电话: | 2231 4810或2231 4835 | ||
传真: | 2877 0245或2522 8426 | ||
电邮: | tpbpd@pland.gov.hk |
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地址: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7楼 | ||
或 |
|||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4楼 | |||
热线: | 2231 5000 | ||
电邮: | enquire@pland.gov.hk |
城规会网页
如就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询,请联络城规会秘书处或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2021 年 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