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法定图则注释总表及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指引编号32A、33A及34D (二零二一年八月)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于2021年8月24日公布下列经修订的文件,即时生效:
法定图则注释总表
为简化规划申请程序,修改保育相关用途地带「注释」内的备注,如因应(a)政府统筹或落实的公共工程、(b)保养及修葺工程及(c)翻建工程(如适用)而需要进行河道改道,填土/填塘及挖土的工程,这些工程可豁免取得规划许可的要求。
当日后修订个别分区计划大纲图时,会纳入法定图则注释总表的修订(倘适用)。
城规会规划指引
- 就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提出的修订图则申请、规划许可申请及复核申请提交进一步资料(规划指引编号32A)
- 延期对根据《 城市规划条例》提出的申述、意見、进一步申述及申请作出决定(规划指引编号33A)
- 有关临时用途或发展的规划许可续期及延长履行规划许可附带条件的期限(规划指引编号34D)
为免影响正在处理的规划申请/复核,经修订的规划指引编号33A只适用于在公布后接获的新申请。经修订的规划指引编号34D内有关申请延长履行规划许可附带条件的期限只适用于公布后批准作临时用途/发展的申请。
经修订的法定图则注释总表及指引可于以下地点或网页索取:
城规会秘书处
地址: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 | |
电话: | 2231 4810或2231 4835 | |
传真: | 2877 0245或2522 8426 | |
电邮: | tpbpd@pland.gov.hk |
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地址: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7楼 | |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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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4楼 | ||
热线: | 2231 5000 | |
电邮: | enquire@pland.gov.hk |
城规会网页
如就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询,请联络城规会秘书处或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2021 年 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