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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工作重點 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工作報告 17
第 二 部
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
工作重點
檢討土地用途及增加發展密度
政府不斷努力,致力提供土地以應付本港持續的房屋需求及其他發展需要。為
求在短中期內增加房屋土地供應,最迅速和有效方法是透過土地用途檢討以及
在規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適度增加發展密度,以善用現有市區和新市鎮的已開
發土地,以及現有基建設施周邊的土地。
土地用途檢討
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增加土地供應,並已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休
憩用地」地帶及「綠化地帶」進行多項土地用途檢討,以期善用土地資源。這些
檢討涵蓋現時空置、作短期租約或作不同短期用途,以及沒有發展計劃的政府
土地。具發展潛力的土地通常位於已建設土地邊緣,鄰近現有道路及其他基建,
其保育價值及緩衝作用相對較低。
在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期間,城規會核准把合共 44 幅土地 ( 約 95 公頃 )
改劃作住宅用途 ( 包括 12 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10 幅「休憩用地」及
22 幅「綠化地帶」用地 ),共提供約 60 700 個單位。
城規會在研究用地是否適合作房屋或其他發展時,會通盤考慮各項相關因素,
包括用地是否合適,原有規劃用途的需要及發展計劃,是否有替代用地,用地的
位置及面積,地區特色,對交通、環境、通風、生態、基建、城市設計及景觀等
方面的各項影響,以及區內休憩用地、康樂及社區設施的供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