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TOF/5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I-TOF/5

申請地區

大澳邊緣

區域

西貢及離島區

收到日期

28/08/2024

地點

新界大嶼山大澳橫坑村 47 號兩座現有建築物地下(大嶼山丈量約份第 313 約地段第 47 號(部分))

擬議

擬議靈灰安置所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7/09/2024 (1370)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0/01/2025

備註

延期於 25/10/2024

19/11/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就環境保護署的意見作出回應及提交一份經修訂的環境評估報告。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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