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LFS/547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LFS/547
申請地區
流浮山及尖鼻咀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09/01/2025
地點
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約份第 129 約地段第 280 號(部分)、第 281 號(部分)、第 283號(部分)及第 286 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擬議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7/02/2025 (0)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8/02/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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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及提交經修訂後的平面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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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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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