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S/745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PS/745

申請地區

屏山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02/01/2025

地點

新界元朗屏山坑尾村丈量約份第122約地段第449號餘段(部分)

擬議

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輕型貨車及小巴)(為期 5 年)及相關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1/02/2025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8/02/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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