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申請編號
A/YL-PS/745
申請地區
屏山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02/01/2025
地點
新界元朗屏山坑尾村丈量約份第122約地段第449號餘段(部分)
擬議
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輕型貨車及小巴)(為期 5 年)及相關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1/02/2025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8/02/2025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