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303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303
申請地區
元朗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03/04/2023
地點
新界元朗大旗嶺丈量約份第116約地段第4614號及第4615號餘段、第120約地段第1753號B分段第3小分段餘段、第1753號B分段第4小分段、第1753號B分段餘段、第1756號A分段餘段、第1756號B分段、第1756號餘段、第1757號、第1758號餘段及第1760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擬議略為放寬地積比率限制,以作准許的分層住宅及擬議商店及服務行業用途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2/05/2023 (1)
暫定會議日期
20/12/2024
備註
延期於 19/05/2023
延期於 25/08/2023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經修訂的截視圖 ,以回應政府部門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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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經整合的規劃綱領及相關影響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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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以回應公眾人士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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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提供一張顯示通道權的圖則,澄清夾於申請地點南部及北部中間一塊狹長土地的土地性質及其狹長土地的未來管理事宜,並釐清其發展的綠化覆蓋率不少於百分之二十,以回應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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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