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住宅用途 |
分層住宅 |
員工宿舍;政府員工宿舍 |
亦包括住宅式的附服務設施住宅 |
屋宇 |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員工宿舍;政府員工宿舍 |
通常為一至三層,包括村屋、別墅、平房、獨立洋房 |
住宿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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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校外學生宿舍、機構宿舍、青年旅舍、長者住屋 |
II. 商業用途 |
播音室、電視製作室及╱或電影製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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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小型影音製作公司,這類公司歸入「辦公室」用途 |
商營浴室/按摩院 |
商營浴室;按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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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 |
食堂;熟食中心;酒樓餐廳 |
亦包括美食廣場、茶室、酒吧、自助餐廳、咖啡室、露天飲食設施、私房菜館 |
展覽或會議廳 |
工業展覽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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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 |
度假屋 |
亦包括供膳寄宿處、一般旅館、賓館、酒店式附服務設施住宅 |
街市 |
小販中心;小販市場 |
亦包括跳蚤市場 |
場外投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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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
影音錄製室;設計及媒體製作辦公室(不包括直接提供顧客服務或貨品的辦公室);與工業用途有關的辦公室 |
辦公室(不包括直接提供顧客服務或貨品的辦公室)及與工業用途有關的辦公室會分別「在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和「工業」地帶內列作獨立用途 亦包括在商業樓宇內的政府辦公室 |
商店及服務行業 |
銀行(包括自動櫃員機);理髮店;美容院;醫療化驗所;快餐店;街市;外幣兌換店;當舖;照相館;零售商店;服務行業;陳列室(包括汽車陳列室) |
亦包括超級市場、百貨公司、便利店、送遞服務櫃檯、健康中心、診症室(包括內科診療所、牙科診所、物理治療中心和獸醫診所)、放債人辦事處、證券經紀行、旅客資訊中心、地產代理、職業介紹所、旅行社/票務代理 |
批發行業 |
批發中心;食品批發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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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工業用途 |
貨物裝卸及貨運設施 |
貨物裝卸設施;貨物裝卸區;貨櫃裝卸站;物流中心;貨運代理服務中心 |
亦包括分銷中心 |
水泥製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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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配料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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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車停車場/貨櫃車修理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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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車存放/修理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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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倉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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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途 |
非污染工業用途;膳食供應服務;印刷、出版及有關行業;製冰廠;汽車裝配廠;漂染廠;電鍍/印刷電路板製造廠;金屬鑄造及處理廠;食物及飲品製造廠;展覽輔助中心;建築、公用設施及其他工業輔助工場 |
亦包括製造工業、工業物料回收/再用設施 |
資訊科技及電訊業 |
數據處理中心;電訊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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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惡性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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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貯物(未另有列明者) |
車廠;待售或棄置車輛存放場;廢金屬存放場;籐竹存放場 |
亦包括下列物品的存放場:木材和木料、舊電器、建築材料、陶瓷製品、經處理的農產品、罐/缸、紙張和一般垃圾、建築設備 |
露天存放水泥/沙 |
沙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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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存放化學品/危險品 |
化學品存放場;危險品存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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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設計及發展中心 |
實驗室、檢查及測試中心;實驗室、研究所、設計及發展中心;高科技產品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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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郊工場 |
家具製造工場;玻璃及陶器製造工場;籐器及竹器製造工場;鋸木廠/木園;木製品工場;金屬製品工場;紙品及印刷工場;紡織、製衣、造鞋、皮革工場 |
亦包括雲石工場、建築機械修理工場、食品加工工場 不包括汽車修車工場 |
服務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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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適用於「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工業邨」地帶 |
造船、拆船和修船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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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修理工場 |
修車房 |
不包括汽車裝配廠 |
拆車場 |
待拆/待毁或待修車輛存放場;拆車及/或汽車修理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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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倉(危險品倉庫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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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危險品倉庫 |
IV. 其他特定用途及裝置 |
屠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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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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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及生化品工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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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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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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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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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石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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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油庫、煉油廠及石油化工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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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處理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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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隔篩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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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康樂及消閒 |
郊野學習/教育/遊客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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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球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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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高爾夫球練習場 |
度假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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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會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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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 |
遊樂場;公眾娛樂場所 |
亦包括桌球室、保齡球場、電影院、劇院、馬戲表演場、的士高、卡拉OK酒廊、夜總會、公眾跳舞場所、溜冰場、娛樂中心(遊戲機中心、室內小型賽車場、野戰中心) |
康體文娛場所 |
藝術工作室;高爾夫球練習場;公眾游泳池;騎術學校;划艇中心;水族館 |
亦包括藝術中心、美術館、大會堂、文娛中心、音樂廳、文娛館、藝術表演排練室、健體中心、健身院、室內康樂中心、博物館、太空館、運動場、體育場地/體育場館、體育訓練場及水上活動中心、室內賽車場、海洋館、室外小型賽車場、無線電遙控模型飛機飛行場地、室外無線電遙控車車場、越野車場、休閒農場、釣魚場 |
主題公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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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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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教育 |
教育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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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大學、專上學院、提供專上教育課程的學校 |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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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幼兒園、幼稚園、小學、中學、特殊學校、語言學校、電腦學校、商科學校、補習學校、工業學院、藝術學校、芭蕾舞學校、開辦興趣班或休閒課程的其他類型學校 |
訓練中心 |
職業訓練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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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醫療設施 |
救護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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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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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護養院、留產所 |
政府診所 |
診療所/分科診療所 |
亦包括家庭計劃指導會診療所、愛護動物協會診療所,但不包括私家診症室,該類診症室歸入「商店及服務行業」 |
VIII. 政府用途 |
動物檢疫中心 |
動物檢疫站及檢疫關禁處;動物羈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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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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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靶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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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垃圾收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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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用途 |
駕駛考試中心;消防局;政府飛行服務;司法設施;報案中心/警崗;警署;郵政局;車輛扣留處;過磅站 |
亦包括政府倉庫及政府辦公室 (另有列明者除外) |
圖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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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設施 |
公眾浴室 |
亦包括廁所、公廁 |
配水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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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社會/社區/機構用途 |
社會福利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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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男/女童院、安老院、殘疾人士住宿院舍、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中途宿舍、長期護理院、老人社區支援服務中心、幼兒中心、兒童及青年中心、社區中心、濫用藥物者輔導中心、違法者自新服務中心、展能中心、殘疾人士庇護工場、殘疾人士社交及康樂中心等 |
機構用途(未另有列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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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慈善組織、非政府組織、專業機構、區議員/立法會議員、領事館/領事、其他非牟利組織(不包括宗教機構、住宿機構和教育機構)的辦事處 |
X. 宗教用途 |
宗教機構 |
宗祠;神龕 |
亦包括清真寺、小教堂、祠堂、教堂、庵堂、修道院、寺廟、女修道院、神學院、神像 |
XI. 與殯儀有關的設施 |
墓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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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灰安置所 |
紀念花園;殯儀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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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場 |
紀念花園;殯儀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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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設施 |
靈柩停放所;殯儀館;殯儀服務中心 |
亦包括公眾殯儀廳、殮房 |
墳墓 |
多層式陵墓、藏骨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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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I. 農業用途 |
農業用途 |
魚塘養殖;植物苗圃 |
亦包括禽畜飼養 |
農地住用構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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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II. 休憩用地 |
美化種植 |
美化區;植林;植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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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憩用地 |
公園及花園;運動場;散步長廊/廣場;行人專區;涼亭 |
亦包括泳灘、公園及花園下的鳥舍 |
XIV. 保育 |
郊野公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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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育區 |
濕地保護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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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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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生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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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保護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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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 公共交通設施 |
電纜車路線及終站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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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鐵路通風塔及/或高出路面的其他構築物(入口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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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捷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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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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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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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車輛總站或車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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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I. 與機場有關的用途 |
航空貨運處理系統及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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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機膳食供應設施及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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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保養及修理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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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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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郵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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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旅客辦理手續及貨運處理系統/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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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客運大樓及客運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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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停機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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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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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支援及維修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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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滑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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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交通管制塔及管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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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燃料管道敷設專用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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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燃料貯存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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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導航設備及電訊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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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救援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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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等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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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II. 公用設施裝置 |
公用事業設施裝置 |
污水泵房;防洪抽水站;電訊無線電發射站(超過某一特定尺寸) |
亦包括電力支站、電塔、電話機樓、抽水站、泵房及由政府提供及其處理量少於每日5,000立方米的污水處理/隔篩廠 |
雷達、電訊微波轉發站、電視及/或廣播電台發射塔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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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發展計劃的公用設施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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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III. 雜項用途 |
動物寄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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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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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機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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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機升降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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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停泊處 |
與海事有關的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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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隻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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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潔淨能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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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用物料回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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