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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規劃申請的優化安排 (二零二一年二月)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將於2021年3月1日實施新安排,鼓勵按照《城市規劃條例》( 下稱「條例」 )第12A條、第16條、第16A(2)條及第17條提出的規劃申請提交軟複本,以降低耗紙量及方便公眾在網上查閱申請。

根據新的遞交安排,申請人可以選擇提供圖則/繪圖及補充資料(例如規劃綱領及技術評估)的軟複本。如屬第12A、16及17條的申請,遞交所述文件則減少到一式八份列印本及一份軟複本;如屬第16A(2)條申請,只需一式三份列印本及一份軟複本。提交的有關文件屆時會上載至城規會網頁供公眾查閱。申請人如選擇只提交列印本,現時提交70份(第12A或第16條申請)、12份(第16A(2)條申請),或90份(第17條覆核申請)圖則/繪圖及補充資料列印本的規定不變。

在2021年3月1日或以後提交的申請須符合經修訂的相關申請須知內訂明的要求。經修訂的申請須知可於以下地點或網頁索取:

城規會秘書處

城規會秘書處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
  電話:   2231 4810或2231 4835
  傳真:   2877 0245或2522 8426
  電郵:   tpbpd@pland.gov.hk

 

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

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7樓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14樓
  熱線:   2231 5000
  電郵:   enquire@pland.gov.hk

 

城規會網頁

根據條例 12A條提出修訂圖則申請的申請須知

根據條例 16條提出申規劃許可請的申請須知

根據條例 16A(2)條提出修訂規劃許可申請的申請須知

 

表格第S12A號

表格第S16-I號

表格第S16-II號

表格第S16-III號

表格第S16A號

如就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詢,請聯絡城規會秘書處或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

 

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

2021 年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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