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LFS/12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YL-LFS/12
申请地区
流浮山及尖鼻咀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7/06/2021
地点
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约份第 129 约多个地段及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由流浮山及尖鼻咀分区计划大纲图上的「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1」地带及由天水围分区计划大纲图上的「休憩用地 (1)」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2」地带和显示为「道路」的地方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6/07/2021 (413)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0/12/2024
备注
延期于 23/12/2022
延期于 19/05/2023
延期于 13/10/2023
延期于 15/03/2024
性质 | 澄清有关申请地点的面积和界线。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回应部门意见,并提供环境评估的替代页及总纲发展蓝图。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