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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工作報告 第 一 部 成立和職能
成員
城規會的成員皆由行政長官根據條例第 2(1) 條委任。條例沒有規定任期長短,
但通常為期兩年。在任期屆滿後,委員可能再獲委任。
二零一七年,城規會的委員數目為 36 人,包括主席、副主席、五名官方委員和
29 名非官方委員。城規會秘書由公職人員擔任。
二 零 一 七 年 城 市 規 劃 委員 會 委員 合 照
會議
城規會為履行職能定期召開會議,通常每月隔一個星期五開會一次,有需要時
更會召開特別會議。城規會在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分別舉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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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8 及 29ˆ 次會議。
* 包括四個特別會議,其中一個分為兩節,一個分為三節,一個分為四節,以及一個分為五節。
# 包括四個特別會議,其中一個分為兩節,兩個分為四節,以及一個分為九節。
^ 包括五個特別會議,其中兩個分為兩節,一個分為三節,一個分為六節,以及一個分為九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