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TPB Report 2018-20_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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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報告期內,城規會亦完成聆聽有關人士就各分區計劃大綱圖改劃用地作住宅用途的修訂所作出的
               申述和意見。大多數的用地位於屯門和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範圍內。這些分區計劃大綱圖其後

               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屯門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城規會同意對《屯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M/33》作出修訂,把位於

               屯門主要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休憩用地」及「綠化地帶」的五幅用地改劃為「住宅(甲類)26」
               地帶,以發展公營房屋,並把最高地積比率限為6.5倍,最高建築物高度限為主水平基準上125米
               至150米,以及把位於屯門第48區的一幅用地由「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乙類)20」地帶,以發

               展私營房屋,並把最高地積比率限為4倍,最高建築物高度限為主水平基準上90米。這六幅用地
               將合共提供約10 730個公營房屋單位和940個私營房屋單位,以容納約32 100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城規會根據條例第5條展示已納入上述修訂的《屯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

               號S/TM/34》,以供公眾查閱。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城規會考慮了4 409份申述和2 859份
               意見後,決定不建議對該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作出任何修訂。該草圖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獲行
               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並重新編號為S/TM/35。












































               屯門改劃作住宅用途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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