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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零一八至二零二零年工作重點
過渡性房屋
為應付社會對過渡性房屋的需求,城規會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公布,如經運輸及房屋局轄
下專責小組統籌,在位於市區及新市鎮地區的永久建築物,包括在「商業」、「綜合發展區」、「其他
指定用途」註明「商貿」,以及「住宅」地帶內已整幢改裝的工業大廈,作為期不超過五年的過渡性
房屋用途,可視為屬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經常准許的臨時用途。至於在鄉郊地區作為期三年或以
下的過渡性房屋用途,則必須取得規劃許可,除非該用途在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相關地帶的《註釋》
內為准許的用途。在報告期內,城規會批准了兩宗分別位於錦田和東頭作過渡性房屋的申請,提供
約3 800個單位。
位於錦田的用地 概念設計圖(只供參考)
位於東頭的用地 概念設計圖 (只供參考)
36 城市規劃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