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0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20.1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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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59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ST/46 (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沙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T/34》,把位於沙田馬料水大埔道赤泥坪村110號第42約地段第499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500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503號、第504號(部分)、第505號(部分)、第506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綠化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靈灰安置所(1)」地帶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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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A條申請編號Y/NE-TK/18(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汀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NE-TK/19》,把位於大埔汀角第17約地段第321號餘段、第322號餘段、第383號、第384號餘段、第385號餘段、第388號、第390號、第393號、第394號、第395號、第396號餘段、第420號、第422號、第426號、第427號、第428號、第429號及第430號,以及第29約地段第321號、第322號、第323號A分段、第323號B分段、第323號C分段、第324號、第1019號餘段、第1020號餘段、第1022號、第1023號A分段、第1023號B分段、第1023號C分段、第1023號D分段、第1023號E分段、第1023號F分段、第1023號G分段、第1023號餘段、第1024號A分段、第1024號B分段、第1024號C分段、第1024號D分段、第1024號E分段、第1024號餘段、第1025號A分段、第1025號B分段、第1025號餘段、第1026號、第1027號、第1028號A分段、第1028號B分段、第1028號C分段、第1028號D分段、第1028號餘段、第1029號、第1038號、第1040號、第1041號、第1042號、第1043號、第1044號、第1045號、第1046號、第1048號A分段、第1048號B分段、第1049號、第1050號、第1052號、第1053號、第1057號、第1058號、第1059號、第1060號、第1061號、第1063號、第1095號、第1097號、第1098號及第1099號的申請地點由「農業」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住宅(丙類)1」地帶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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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FSS/15 申請修訂《粉嶺/上水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FSS/24》,把位於上水地段第2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綜合發展區」地帶改劃為「綜合發展區(1)」地帶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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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及離島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I-CC/24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長洲大新海傍路81號地下(長洲地段第412號餘段(部分)、第857號及其增批部分(部分)、第411號餘段(部分)、第411號C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食肆(餐廳)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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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HC/323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西貢蠔涌第244約地段第1798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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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LC/164(申請撤回) 擬在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的大嶼山長沙下村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地底電纜),以及進行挖土及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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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T/990 為批給在劃為「工業」地帶的沙田大圍成運路25至27號成全工業大廈10樓5號及7號室作臨時辦公室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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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HT/16(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鶴藪第76約地段第1091號餘段、第1134號A分段及第1134號餘段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燒烤地點、遊樂設施、手工藝製作及小食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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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738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龍躍頭簡頭村第76約地段第1810號C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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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MUP/155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萬屋邊第37約地段第49號(部分)、第50號(部分)及第52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鋼板樁,並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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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91(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大埔九龍坑第9約地段第784號(部分)興建兩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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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9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大埔九龍坑第9約地段第777號闢設臨時直升機升降坪(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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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78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大埔汀角路第17約地段第605號(部分)、第606號(部分)、第607號、第608號(部分)、第610號(部分)、第611號、第612號、第613號(部分)、第614號(部分)、第622號(部分)、第623號、第624號A分段(部分)、第625號A分段(部分)、第626號、第627號A分段及B分段、第628號A分段、第628號餘段、第629號、第630號、第631號A分段、第631號餘段、第632號A分段、第632號B分段餘段、第633號、第634號、第635號、第636號、第637號、第638號、第639號、第640號、第641號、第642號、第643號、第644號A分段、第644號B分段(部分)、第645號(部分)、第646號(部分)、第656號(部分)、第657號、第658號(部分)、第662號、第663號、第664號、第665號、第666號、第667號餘段、第668號餘段、第669號、第690號餘段、第1274號餘段、第1275號、第1276號、第1277號餘段、第1278號、第1343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第1346號A分段餘段、第1346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及第1347號A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連附屬設施和食肆(為期五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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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90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䃟頭角第23約地段第298號B分段第3小分段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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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91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䃟頭角第23約地段第298號B分段第27小分段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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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92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汀角第29約地段第768號餘段(部分)、第770號(部分)、第771號A分段(部分)、第771號B分段第1小分段、第771號B分段餘段、第771號C分段(部分)、第771號D分段、第771號餘段、第776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第776號D分段第2小分段(部分)及第776號D分段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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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93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汀角第29約地段第687號E分段、第687號F分段第4小分段、第687號G分段餘段及第688號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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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290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石崗第114約地段第1640號B分段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五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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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291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石崗錦上路第112約地段第383號(部分)、第384號C分段至D分段、第385號A分段至C分段(部分)及第386號(部分)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及動物善終服務設施(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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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15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1)」地帶的元朗錦田長春新村第107約地段第1555號A分段(部分)、 第1555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1557號餘段(部分)、第1558號(部分)及第1559號(部分)闢設臨時地盤辦公室、植物苗圃,並作附屬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工具及設備、園景設備及五金用途,以及附設員工停車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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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16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北第107約地段第1093號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三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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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29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0約地段第422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第422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422號C分段餘段(部分)及第422號餘段(部分)作臨時露天存放出口汽車及汽車零件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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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30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北第107約地段第1103號(部分)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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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31(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926號餘段、第957號A分段至Z分段、第957號AA分段至AC分段及第957號餘段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及露營車度假營),以及經營附屬食肆(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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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50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八鄉粉錦公路第111約地段第582號B分段及第582號C分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汽車美容服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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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58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八鄉粉錦公路第111約地段第2404號、第2405號、第2409號B分段餘段及第2410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批發行業(食品)(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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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59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打石湖第108約地段第187號K分段第3小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以及進行挖土工程(約1.2米深)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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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ST/579(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新田第102約地段第1號(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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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406(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乙類)2」地帶的元朗洪水橋和平新村第124約地段第3055號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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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18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住宅(乙類)1」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1約地段第31號餘段及第32號餘段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車輛陳列室),並闢設車輛測試中心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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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55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8約地段第108號A分段(部分)、第108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第108號B分段第2小分段、第108號B分段第3小分段(部分)、第110號(部分)及第112號(部分)經營臨時批發行業及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五 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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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56(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洪水橋厦村路第124約地段第13號A分段餘段(部分)及第125約地段第1558號B分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展示及銷售汽車)(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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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57(要求延期) 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及第129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物流中心連附屬辦公室,並作停泊車輛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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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58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住宅(甲類)2」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地段第107號(部分)、第110號(部分)及第115號A分段(部分)作臨時露天貯物及倉庫(陶瓷餐具)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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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59 擬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4約地段第1169號餘段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汽車裝飾及保養用品)(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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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265(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大樹下東路第120約地段第1865號C分段及第1865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六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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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266 擬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第120約地段第2473號餘段經營臨時食肆連戶外座位區,並闢設私人停車場(為期六年)(公開會議)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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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267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第116約地段第4747號A分段餘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六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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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268(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乙類)」地帶的元朗十八鄉路第120約地段第2497號餘段(部分)經營臨時食肆和餐廳戶外座位區(為期六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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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LFS/373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約地段第148至151號、第152號餘段、第153號餘段及第156號餘段臨時露天存放汽車零件(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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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LFS/374 擬在劃為「康樂」地帶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約地段第2093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家庭貨品零售),以及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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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07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鄉郊用途」地帶的元朗第118約地段第1005號B分段(部分)及第1019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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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00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約地段第1162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材料及家居物料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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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19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170號B分段第2小分段(部分)、第1170號B分段第3小分段(部分)、第1170號B分段第4小分段A分段、第1170號B分段第4小分段餘段、第1170號B分段第5小分段(部分)、第1170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1173號(部分)、第1175號(部分)、第1176號(部分)及第1196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材料及展覽用品(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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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53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約地段第1241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材料、地毯及瓷器,並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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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32 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第120約地段第2720號餘段(部分)、第2722號餘段(部分)、第2723號(部分)、第2724號(部分)、第2725號、第2726號、第2727號(部分)、第2735號(部分)及第2736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材料及電子產品(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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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34 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第119約地段第1368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材料及電子產品(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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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46(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980號(部分)、第981號及第999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展覽用品、家具、建築材料、汽車零件及電子零件(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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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54 為批給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544號(部分)及第1545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文件及辦公室用品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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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