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18.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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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的第653次会议及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的第654次会议的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西贡及离岛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KO/5 《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KO/26》,把位于将军澳坑口道第224约地段第310号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住宅(丙类)1」地带、「绿化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住宅(丙类)2」地带及「绿化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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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M/24(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M/35》,把位于屯门兴富街第132约地段第1744号D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及第1744号D分段余段(部分)的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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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及西九龙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I-MWI/46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新界马湾地段第326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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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I-MWI/47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的新界马湾地段第320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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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及离岛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K-HC/32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的西贡大蓝湖第247约的政府土地辟设公用事业设施装置(电缆栋柱和地底电缆),以及进行挖土及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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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进一步考虑《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MOS/22》的建议修订(公开会议)(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PK/141(要求延期)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上水丙岗第91约地段第2338号余段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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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88(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新界大埔林村沙坝村第8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兴建20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并辟设紧急车辆通道(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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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FTA/198(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上水沙岭第89约地段第481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558号余段(部分)、第559号余段(部分)、第561号余段(部分)、第562号F分段(部分)、第563号(部分)及第564号B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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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731 为批给在划为「住宅(丙类)」地带及「农业」地带的粉岭马料水新村31A号第83约地段第755号、第835号B分段第1小分段、第836号、第837号、第838号余段、第841号余段(部分)、第842号余段(部分)、第844号余段及第854号作临时货仓(危险品仓库除外)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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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STK/18 拟在划为「康乐」地带的沙头角第41约地段第356号余段(部分)、第359号(部分)、第360号余段、第392号A分段、第394号A分段(部分)、第394号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第394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食肆(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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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21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打鼓岭沙头角公路马尾下段第76约地段第1504号B分段、第1505号、第1506号、第1509号余段及第1510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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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43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打鼓岭大埔田第84约地段第1267号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士院舍)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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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N/3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康乐」地带的打鼓岭北莲麻坑路第78约地段第377号、第380号A分段、第380号B分段、第380号C分段及第380号余段,以及第80约地段第61号B分段余段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便利店),并辟设附属办公室及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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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KTN/69 (要求延期) 拟略为放宽划为「住宅(乙类)」地带的古洞北第95约地段第856号(部分)、第858号余段(部分)、第861号(部分)、第865号、第866号余段(部分)、第867号、第868号余段(部分)、第869号(部分)、第870号(部分)、第871号(部分)、第872号(部分)、第873号(部分)及第889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的最高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许的住宅发展(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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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KTN/70(要求延期) 拟略为放宽划为「住宅(乙类)」地带的古洞北第95约地段第1009号(部分)、第1010号(部分)、第1011号(部分)、第1012号(部分)、第1013号(部分)、第1014号(部分)及第1015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的最高地积比率限制,以作准许的住宅发展(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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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85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新界古洞南金钱第92约地段第2598号余段兴建屋宇(重建)(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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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FLN/23 为批给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天平山第51约的政府土地作临时「复康巴士停车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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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285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及「自然保育区」地带的元朗石岗荃锦公路雷公田第114约地段第1515号(部分)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连附属办公室、游客更衣室和员工停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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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88(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逢吉乡第107约地段第1648号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零售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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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89(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逢吉乡第107约地段第1640号(部分)、第1644号(部分)、第1645号A分段(部分)、第1645号余段(部分)及第1647号(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售卖货车吊臂及小型挖土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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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98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元朗锦田下高埔村第103约地段第215号C分段、第242号B分段余段、第264号B分段余段、第266号A分段、第266号余段、第267号、第268号、第269号B分段余段、第269号B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第270号、第271号、第272号、第275号、第277号(部分)、第295号(部分)及第296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兴建分层住宅,并略为放宽最高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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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2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大江埔第110约地段第207号A分段(部分)、第207号B分段(部分)及第218号(部分)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犬舍)(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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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40(要求延期)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13约地段第133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及机械,以及辟设办公室、员工休息室及贮物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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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51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0约地段第303号(部分)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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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52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粉锦公路第108约地段第163号(部分)、第164号(部分)及第166号(部分)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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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SW/27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发展包括湿地修复区」地带及「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南生围锦壆路第104约地段第3719号C分段余段及第3681号和毗连政府土地兴建屋宇连湿地修复区(作水产养殖研究及教学用途)和郊野学习/教育/游客中心,以及进行挖土工程,并略为放宽「住宅(丁类)」地带的地积比率和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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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402 拟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96约地段第445号B分段及第451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柜车修理场及货仓(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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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403(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约地段第864号(部分)兴建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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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T/577 为批给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新田第105约地段第341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353号(部分)、第354号(部分)及第210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汽车修理工场连写字楼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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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245 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住宅(乙类)1」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9约多个地段辟设临时物流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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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77(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屯门蓝地新庆村第130约地段第225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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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78(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屯门蓝地新庆村第130约地段第225号C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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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8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屯门蓝地第130约地段第883号余段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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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HTF/1108 (要求延期) 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厦村凤降村第128约地段第136号(部分)辟设临时塑胶回收中心连工场及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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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LFS/351 在划为「康乐」地带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约地段第1796号、第1798号、第1802号、第1803号、第1804号、第1805号及第1806号辟设临时停车场,以及露天存放泥头车及环保斗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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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LFS/369 (申请撤回)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沙江围第129约地段第2816号及第2876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N.A.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492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水蕉新村第116约地段第5155号(部分)、第5157号(部分)、第5161号(部分)及第5162号(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 (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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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504(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大棠第116约地段第3131号余段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美容)(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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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00 (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约地段第1162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建筑材料及家居物料,以及辟设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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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18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榄口村第120约地段第2461号(部分)、第2462号余段(部分)及第2464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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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