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5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10.12.2021 |
---|---|
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84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NE-KTS/13 申请修订《古洞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NE-KTS/17》,以修订古洞南坑头大布第92约地段第1124号余段、第1125号余段、第1126号及第1127号余段(部分),以及第94约地段第343号余段、第344A号1分段余段(部分)、第402号A分段余段、第404号余段、第407号A分段余段、第407号A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第408号A分段余段、第408号C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第408号D分段第1小分段、第408号D分段余段及第408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所在的「综合发展区」地带,将之分为(a)区和(b)区,并修订该地带的《注释》以修改发展限制(公开会议) |
Paper |
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YL/17 (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元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YL/24》,把位于元朗大旗岭第120约地段第1695号D分段余段、第1741号余段及第1394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7)」地带 (公开会议) |
Paper |
西贡及离岛区 | |
拟修订《赤鱲角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I-CLK/14》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SK-CWBN/65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的西贡清水湾第238约的政府土地辟设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地底电缆),以及进行挖土工程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SK-TMT/74(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西贡斩竹湾第257约地段第385号B分段余段、第385号B分段第1小分段、第385号B分段第2小分段、第385号C分段余段、第385号C分段第1小分段、第385号D分段、第385号E分段、第385号F分段及第385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舍)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SLC/17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屿山贝澳第316L约地段第66号(部分)、第67号、第68号、第69号及第72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为期六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T/1002 在划为「绿化地带」的沙田大埔公路5800号海恬阁第二座地下至二楼辟设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舍)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736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大埔大美督第28约地段第600号及第601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FTA/20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沙岭文锦渡路第89约地段第581号(部分)、第582号(部分)、第583号及第584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乡郊工场(木园及锯木厂)(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MUP/162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沙头角万屋边村第37约地段第328号E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MUP/163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沙头角万屋边村第37约地段第328号I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MUP/164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沙头角万屋边村第37约地段第328号G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开会议) |
Paper |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FSS/285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上水吴屋村第91约的政府土地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 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61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丙类)2」地带及「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石岗新村锦田公路第110约地段第624号及第787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进行住宅发展(屋宇)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67 (申请撤回)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及「自然保育区」地带的元朗锦田北朗厦第104约地段第3391号、第3393号A分段、第3393号余段、第3394号、第3396号、第3399号、第3401号、第3402号、第3403号、第3405号、第3412号、第3413号、第3415号、第3422号及第3439号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绿化及园艺),并作附属存放机械及材料用途及附属园艺兴趣班用途(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95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9约地段第588号(部分)及第593号余段辟设临时帐幕营地连附属设施(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94(要求延期)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1831号余段、第1832号余段(部分)、第 1867号(部分)、第1868号(部分)、第1869号(部分)、第1870号(部分)、第1871号(部分)、第1872号(部分)、第1873号(部分)、第1874号余段及第1875号余段(部分)临时露天存放背景板、广告专用铝架及建筑材料(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96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八乡下輋第111约地段第827号B及C分段(部分)、第827号D及E分段(部分)、第864号(部分)、第865号A至D分段(部分)、第865号E分段(部分)、第866号(部分)、第867号(部分)及第868号(部分)辟设临时物料回收设施连附属工场及办公室(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97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08约地段第15号B分段(部分)辟设临时物流中心及附属泊车位(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NSW/290 (改期)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发展包括湿地修复区」地带的元朗壆围第104约多个地段进行住宅发展(连湿地生境),以及相关的填塘和挖土工程 (公开会议)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429 拟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牛潭尾古洞路第96约地段第445号B分段及第451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柜车修理场及货仓(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22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与文物及文化旅游有关用途」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2约地段第387号B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第387号B分段第4小分段及第387号B分段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兴建临时过渡性房屋,并作附属用途(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23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2约地段第360号及第377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住宿机构(过渡性房屋)(为期七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TM/565 拟在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屯门第138约及第300约的政府土地(近位于屯门赤鱲角隧道公路20号的大楼)辟设巴士车厂连附属公用事业设施装置(电力支站)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36 在划为「住宅(乙类)3」地带的元朗洪水桥第124约地段第2238号A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337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8约地段第121号(部分)、第123号A分段(部分)、第123号B分段(部分)及第124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48 在划为「康乐」地带的元朗冯家围第126约地段第284号(部分)、第285号(部分)、第286号(部分)、第320号(部分)、第321号及第323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航拍机训练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LFS/411 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约地段第579号余段、第580号、第581号、第582号、第583号、第584号(部分)、第590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以及进行填土工程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122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1547号及第1548号辟设临时货仓以存放家具(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123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1)」地带及「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山下村第121约地段第1652号(部分)、第1653号余段(部分)、第1663号(部分)及第1664号(部分)辟设临时货仓,以及露天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124 在划为「住宅(甲类)3」地带、「休憩用地」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0约及第121约多个地段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可循环再造物料、建筑机械及旧电器/电子产品,并进行附属包装工序(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Paper |
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