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10.7.2020 |
---|---|
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50次(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西貢及離島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SK-CWBN/10(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清水灣半島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K-CWBN/6》,把位於西貢清水灣第229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綠化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7)」地帶,以及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公開會議) |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ST/41 申請修訂《沙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T/34》,把位於沙田第175約第59號A分段及第59號餘段的申請地點由「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乙類)2」地帶(公開會議) |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TM-LTYY/7(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藍地及亦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TM-LTYY/9》,把位於屯門新慶村新慶路第130約地段第220號餘段及第221號的申請地點由「住宅(戊類)」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地帶(公開會議) |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T/986 在劃為「工業」地帶的沙田火炭坳背灣街30至32號華耀工業中心L1樓10號鋪(部分)經營商店及服務行業(快餐店)(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683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農業」地帶的大埔林村社山村第19約地段第882號A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684(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林村放馬莆4C號第19約地段第2471號的毗連政府土地經營食肆(餐廳戶外座位區)(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SSH/134 為批給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十四鄉第209約地段第452號(部分)、第453號(部分)、第454號(部分)、第461號A分段(部分)、第461號B分段(部分)、第462號(部分)及第810號(部分)作臨時私人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SSH/135 為批給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十四鄉第209約地段第449號F分段、第449號餘段、第450號餘段(部分)、第450號B分段(部分)、第464號(部分)、第465號(部分)、第466號A分段(部分)、第466號B分段第1小分段、第467號、第524號(部分)及第528號(部分)作臨時私人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83 為批給在劃為「康樂」地帶的大埔龍尾103A號地下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新鮮糧食供應店)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HLH/40 (申請撤回)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恐龍坑第87約地段第396號闢設臨時辦公室及附屬停車位(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K/128(申請撤回)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沙頭角下禾坑第39約地段第1109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39(要求延期) 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的坪輋第77約地段第153號(部分)興建臨時混凝土配料廠(為期五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N/34 擬在劃為「康樂」地帶的打鼓嶺北蓮麻坑路第80約地段第487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488號、第489號、第490號、第491號、第495號、第497號、第572號A分段、第573號、第574號、第575號、第576號及第577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私人會所(滑板訓練場及高爾夫球練習場)連附屬辦公室(為期兩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N/35(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打鼓嶺北松園下第78約地段第356號(部分)經營臨時食肆、商店及服務行業,以及闢設附屬辦公室/貯物室及停車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KTS/484(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古洞南第92約地段第1027號、第1029號、第1030號、第1034A號、第1034B號、第1039號(部分)、第1040號、第1042號餘段、第1043號餘段、第1044號餘段(部分)、第1045號、第1047號、第2233號(部分)、第2251號A分段餘段、第2256號餘段、第2315號(部分)及第2316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屋宇(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FLN/21(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粉嶺北第51約地段第2083號(部分)、第2085號(部分)、第2086號(部分)、第2087號(部分)、第2088號(部分)、第2089號(部分)及第2130號(部分)闢設地下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FSS/275(要求延期) 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粉嶺龍躍頭安樂村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18號黃帝祠地下、一樓、二樓、三樓、五樓及六樓闢設靈灰安置所(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279 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的元朗石崗第114約地段第580號(部分)、第595號、第598號A分段(部分)及第598號B分段(部分)闢設臨時物流中心及工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76(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石崗新村錦田公路第110約地段第624號及第787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98(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戊類)」地帶的元朗錦田下高埔村第103約地段第215號C分段、第242號B分段餘段、第264號B分段餘段、第266號A分段、第266號餘段、第267號、第268號、第269號B分段餘段、第269號B分段第2小分段餘段、第270號、第271號、第272號、第275號、第277號(部分)、第295號(部分)及第296號B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分層住宅,並略為放寬最高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10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北第110約地段第376號餘段(部分)、第380號餘段(部分)及第384號餘段(部分)作臨時私人停車場(輕型貨車)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12(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錦慶圍第109約地段第171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171號B分段(部分)及第173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為期五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13(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水尾村第107約地段第1471號A分段及第1468號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44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梁屋村第111約地段第1895號(部分)及第1913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建築材料倉庫(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45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1約地段第179號D分段、F分段、G分段及I分段(部分)闢設臨時貨櫃車修理場及貨倉(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291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的元朗米埔和生圍第101約地段第43號A分段餘段、第50號A分段及第50號餘段作綜合屋宇及濕地生境發展,並進行填土和挖土工程(修訂已核准的發展計劃)(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294(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商業/住宅」地帶的元朗米埔第104約地段第2239號B分段、第2239號C分段、第2239號D分段、第2239號E分段、第2239號F分段、第2239號G分段餘段、第2239號H分段餘段及第2239號餘段闢設臨時自動洗車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SW/279 為批給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的南生圍第104約地段第3719號G分段第9小分段餘段(部分)及第3719號G分段第10小分段(部分)作臨時食肆(餐廳)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SW/28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南生圍第115約地段第592號A分段餘段進行填土工程,以作准許的農業用途(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0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96約地段第445號B分段及第451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櫃車修理場及貨倉(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03(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約地段第864號(部分)興建屋宇(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04 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約地段第762號(部分)、第763號(部分)、第765號(部分)、第790號(部分)、791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社會福利設施(藥物倚賴者治療康復中心)(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T/573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新田米埔隴青山公路—新田段第105約地段第16號B分段第2小分段、第16號B分段第3小分段、第19號C分段、第19號餘段、第21號A分段(部分)、第21號餘段(部分)、第23號A分段、第24號餘段(部分)、第25號A分段、第26號餘段(部分)、第42號餘段(部分)及第44號A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冷藏庫(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29 為批給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住宅(甲類)4」地帶、「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地段第1801號餘段(部分)、第1803號(部分)、第1804號(部分)、第1805號、第1806號A分段(部分)、第1806號B分段(部分)、第1829號(部分)、第1830號(部分)、第1831號(部分)、第1832號(部分)、第1833號(部分)及第1836號(部分)作臨時物流中心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SKW/107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屯門掃管笏村第375約地段第637號餘段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541(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屯門青山村第131約地段第1197號(部分)地下闢設靈灰安置所(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550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屯門市地段第140號作酒店暨商店及服務行業/食肆和其他用途(包括藝術工作室、辦公室、資訊科技及電訊業及/或康體文娛場所)(改裝整幢現有工業大廈)(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105(要求延期) 在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的元朗流浮山第128約地段第221號(部分) 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09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3約地段第136號餘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五年),並進行填土工程(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384(要求延期) 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屯門藍地短期租約第563號涵蓋的地方闢設臨時建築機械工場,並作存放零件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06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上章圍第122約地段第406號餘段(部分)、第407號(部分)及第408號(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07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鄉村式發展」地帶及「住宅(乙類)1」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1約地段第25號(部分)、第26號餘段、第27號餘段、第28號餘段(部分)、第29號餘段(部分)及第30號餘段經營臨時商店作食品零售及批發業務(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08 擬在劃為「住宅(乙類)1」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1約地段第123號(部分)、第126號餘段(部分)、第130號(部分)、第131號(部分)、第132號餘段(部分)及第135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00(要求延期)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約地段第1162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材料及家居物料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11 擬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約地段第2008號B分段餘段、第2008號C分段第1小分段、第2008號E分段餘段及第2008號F分段第1小分段餘段闢設臨時物流中心及貨倉,以存放可循環再造物料(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24 擬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物流中心,並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可循環再造物料、建築機器、舊電器/電子產品和零件,以及闢設附屬工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25(要求延期)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231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闢設臨時貨倉,以存放汽車零件(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26(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約地段第772號(部分)、第810號餘段(部分)及第811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27(要求延期) 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約地段第1117號A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可循環再造物料連附屬工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28 (要求延期)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山下村第119約地段第319號臨時露天存放雜物(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29 擬在劃為「住宅(乙類)1」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約地段第1023號B分段餘段、第1033號C分段及第1034號A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
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