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10.7.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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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50次(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西贡及离岛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SK-CWBN/10(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清水湾半岛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K-CWBN/6》,把位于西贡清水湾第229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7)」地带,以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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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ST/41 申请修订《沙田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T/34》,把位于沙田第175约第59号A分段及第59号余段的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2」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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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M-LTYY/7(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蓝地及亦园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M-LTYY/9》,把位于屯门新庆村新庆路第130约地段第220号余段及第221号的申请地点由「住宅(戊类)」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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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T/986 在划为「工业」地带的沙田火炭坳背湾街30至32号华耀工业中心L1楼10号铺(部分)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快餐店)(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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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83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农业」地带的大埔林村社山村第19约地段第882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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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84(要求延期)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林村放马莆4C号第19约地段第2471号的毗连政府土地经营食肆(餐厅户外座位区)(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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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SSH/134 为批给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十四乡第209约地段第452号(部分)、第453号(部分)、第454号(部分)、第461号A分段(部分)、第461号B分段(部分)、第462号(部分)及第810号(部分)作临时私人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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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SSH/135 为批给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十四乡第209约地段第449号F分段、第449号余段、第450号余段(部分)、第450号B分段(部分)、第464号(部分)、第465号(部分)、第466号A分段(部分)、第466号B分段第1小分段、第467号、第524号(部分)及第528号(部分)作临时私人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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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83 为批给在划为「康乐」地带的大埔龙尾103A号地下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新鲜粮食供应店)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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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HLH/40 (申请撤回)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恐龙坑第87约地段第396号辟设临时办公室及附属停车位(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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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K/128(申请撤回)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沙头角下禾坑第39约地段第1109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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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39(要求延期) 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的坪輋第77约地段第153号(部分)兴建临时混凝土配料厂(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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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N/34 拟在划为「康乐」地带的打鼓岭北莲麻坑路第80约地段第487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88号、第489号、第490号、第491号、第495号、第497号、第572号A分段、第573号、第574号、第575号、第576号及第577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私人会所(滑板训练场及高尔夫球练习场)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两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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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N/35(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打鼓岭北松园下第78约地段第356号(部分)经营临时食肆、商店及服务行业,以及辟设附属办公室/贮物室及停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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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84(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古洞南第92约地段第1027号、第1029号、第1030号、第1034A号、第1034B号、第1039号(部分)、第1040号、第1042号余段、第1043号余段、第1044号余段(部分)、第1045号、第1047号、第2233号(部分)、第2251号A分段余段、第2256号余段、第2315号(部分)及第2316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兴建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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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FLN/2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的粉岭北第51约地段第2083号(部分)、第2085号(部分)、第2086号(部分)、第2087号(部分)、第2088号(部分)、第2089号(部分)及第2130号(部分)辟设地下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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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FSS/275(要求延期) 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粉岭龙跃头安乐村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18号黄帝祠地下、一楼、二楼、三楼、五楼及六楼辟设灵灰安置所(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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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279 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的元朗石岗第114约地段第580号(部分)、第595号、第598号A分段(部分)及第598号B分段(部分)辟设临时物流中心及工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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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7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石岗新村锦田公路第110约地段第624号及第787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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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98(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元朗锦田下高埔村第103约地段第215号C分段、第242号B分段余段、第264号B分段余段、第266号A分段、第266号余段、第267号、第268号、第269号B分段余段、第269号B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第270号、第271号、第272号、第275号、第277号(部分)、第295号(部分)及第296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兴建分层住宅,并略为放宽最高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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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10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北第110约地段第376号余段(部分)、第380号余段(部分)及第384号余段(部分)作临时私人停车场(轻型货车)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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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12(要求延期)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锦庆围第109约地段第171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171号B分段(部分)及第173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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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713(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水尾村第107约地段第1471号A分段及第1468号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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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44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梁屋村第111约地段第1895号(部分)及第1913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建筑材料仓库(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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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45 拟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179号D分段、F分段、G分段及I分段(部分)辟设临时货柜车修理场及货仓(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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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MP/291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发展包括湿地修复区」地带的元朗米埔和生围第101约地段第43号A分段余段、第50号A分段及第50号余段作综合屋宇及湿地生境发展,并进行填土和挖土工程(修订已核准的发展计划)(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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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MP/294(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商业/住宅」地带的元朗米埔第104约地段第2239号B分段、第2239号C分段、第2239号D分段、第2239号E分段、第2239号F分段、第2239号G分段余段、第2239号H分段余段及第2239号余段辟设临时自动洗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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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SW/279 为批给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发展包括湿地修复区」地带的南生围第104约地段第3719号G分段第9小分段余段(部分)及第3719号G分段第10小分段(部分)作临时食肆(餐厅)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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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SW/28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南生围第115约地段第592号A分段余段进行填土工程,以作准许的农业用途(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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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40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96约地段第445号B分段及第451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柜车修理场及货仓(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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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403(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约地段第864号(部分)兴建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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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404 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约地段第762号(部分)、第763号(部分)、第765号(部分)、第790号(部分)、791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社会福利设施(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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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T/573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新田米埔陇青山公路—新田段第105约地段第16号B分段第2小分段、第16号B分段第3小分段、第19号C分段、第19号余段、第21号A分段(部分)、第21号余段(部分)、第23号A分段、第24号余段(部分)、第25号A分段、第26号余段(部分)、第42号余段(部分)及第44号A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冷藏库(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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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229 为批给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住宅(甲类)4」地带、「休憩用地」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1801号余段(部分)、第1803号(部分)、第1804号(部分)、第1805号、第1806号A分段(部分)、第1806号B分段(部分)、第1829号(部分)、第1830号(部分)、第1831号(部分)、第1832号(部分)、第1833号(部分)及第1836号(部分)作临时物流中心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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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SKW/107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屯门扫管笏村第375约地段第637号余段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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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54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屯门青山村第131约地段第1197号(部分)地下辟设灵灰安置所(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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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550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的屯门市地段第140号作酒店暨商店及服务行业/食肆和其他用途(包括艺术工作室、办公室、资讯科技及电讯业及/或康体文娱场所)(改装整幢现有工业大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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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HTF/1105(要求延期) 在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的元朗流浮山第128约地段第221号(部分) 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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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09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3约地段第136号余段(部分)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为期五年),并进行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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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84(要求延期) 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屯门蓝地短期租约第563号涵盖的地方辟设临时建筑机械工场,并作存放零件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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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06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上章围第122约地段第406号余段(部分)、第407号(部分)及第408号(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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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07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乡村式发展」地带及「住宅(乙类)1」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1约地段第25号(部分)、第26号余段、第27号余段、第28号余段(部分)、第29号余段(部分)及第30号余段经营临时商店作食品零售及批发业务(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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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608 拟在划为「住宅(乙类)1」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1约地段第123号(部分)、第126号余段(部分)、第130号(部分)、第131号(部分)、第132号余段(部分)及第135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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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00(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约地段第1162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建筑材料及家居物料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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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11 拟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约地段第2008号B分段余段、第2008号C分段第1小分段、第2008号E分段余段及第2008号F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辟设临时物流中心及货仓,以存放可循环再造物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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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24 拟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物流中心,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可循环再造物料、建筑机器、旧电器/电子产品和零件,以及辟设附属工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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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25(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1231号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辟设临时货仓,以存放汽车零件(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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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2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约地段第772号(部分)、第810号余段(部分)及第811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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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27(要求延期) 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约地段第1117号A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货仓存放可循环再造物料连附属工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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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28 (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山下村第119约地段第319号临时露天存放杂物(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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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1029 拟在划为「住宅(乙类)1」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约地段第1023号B分段余段、第1033号C分段及第1034号A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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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