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3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6.9.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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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32次(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西貢及離島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TKO/5(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KO/26》,把位於將軍澳坑口道第224約地段第310號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住宅(丙類)1」地帶、「綠化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住宅(丙類)2」地帶及「綠化地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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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TM/22 申請修訂《屯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M/35》,以修訂《屯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M/35》上屯門掃管笏第374約地段第491號(部分)、第492號(部分)、第495號餘段(部分)、第498號餘段、第500號(部分)、第501號(部分)、第502號餘段(部分)、第503號及第717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所在的「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的註釋(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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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及離島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N/57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西貢清水灣五塊田第238約地段第416號A分段第1小分段、第416號B分段、第416號C分段第1小分段、第416號C分段第2小分段、第416號C分段餘段、第416號餘段、第417號A分段第1小分段、第417號A分段第2小分段A段、第417號A分段第2小分段B段、第417號A分段第2小分段餘段、第417號A分段餘段及第417號B分段和毗連政府土地(地盤A),以及第238約地段第322號A分段、第322號餘段及第416號A分段餘段(地盤B)興建兩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和闢設休憩處,並進行斜坡鞏固及相關的挖土和填土工程(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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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PK/253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西貢北港第222約地段第470號B分段第2小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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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72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九龍坑九龍坑村第9約地段第310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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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73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九龍坑九龍坑村第9約地段第310號C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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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66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社山村第19約地段第882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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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73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汀角第17約地段第422號(部分)、第423號(部分)、第426號(部分)、第427號(部分)、第428號(部分)及第429號(部分)闢設社區活動物料臨時貯物處(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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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P/668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1)」地帶的大埔鳳園第11約地段第208號A分段餘段、第208號A分段第2小分段、第208號A分段第1小分段餘段及第208號A分段第1小分段A段興建四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並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及地積比率限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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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HLH/36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恐龍坑第87約地段第396號闢設臨時物流中心(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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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K/121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沙頭角麻雀嶺第39約地段第1512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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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706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龍躍頭第83約地段第1508號A分段(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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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708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皮村第76約地段第1748號A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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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709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粉嶺嶺咀第76約地段第1776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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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22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坪輋第82約地段第1344號(部分)及第1345號(部分)作臨時露天存放建築器材和建築材料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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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N/18(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打鼓嶺北松園下第78約地段第389號餘段、第395號A分段、第395號餘段、第396號A分段、第396號餘段及第398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停車場(只限旅遊巴及學校巴士)(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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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N/22 為批給在劃為「綠化地帶」的打鼓嶺北松園下第78約地段第410號B分段第2小分段及第410號B分段餘段作臨時食堂及附屬辦公室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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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KTN/65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自然生態公園」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燕崗第92約地段第744號及第749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工業及建築材料貨倉和附屬工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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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TS/476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上水坑頭第94約地段第496號F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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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TS/47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上水古洞南唐公嶺第100約地段第1060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辦公室及附屬洗手間(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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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TS/478 (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上水坑頭村第94約地段第407號A分段第2小分段C段(部分)、第407號A分段第2小分段餘段(部分)及第407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闢設臨時私人停車場(私家車) (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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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TS/479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上水坑頭第94約地段第894號L分段及第894號P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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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FLN/19 擬略為放寬劃為「住宅(乙類)」地帶的粉嶺馬適路粉嶺上水市地段第262號的最高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的住宅發展(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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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FSS/270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粉嶺第51約多個地段興建屋宇和闢設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並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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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47(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戊類)」地帶的元朗錦田下高埔村第103約地段第215號C分段、第242號B分段餘段、第264號B分段餘段、第266號A分段、第266號餘段、第267號、第268號、第269號B分段餘段、第269號B分段第2小分段餘段、第270號、第271號、第272號、第275號、第277號(部分)、第295號(部分)及第296號B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進行住宅發展(分層住宅)(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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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62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錦田公路第109約地段第457號(部分)、第458號(部分)及第465號A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汽車陳列室)、存放汽車/汽車零件,以及附屬辦公室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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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71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北第109約地段第540號(部分)闢設臨時食肆(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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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7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大江埔第110約地段第38號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貓房)(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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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26(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錦上路第106約地段第1159號餘段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五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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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27(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9約地段第350號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和食肆連附屬設施(為期五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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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11(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粉錦公路第111約地段第101號F分段餘段、第101號G分段、第101號H分段、第101號I分段及第101號J分段興建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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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15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錦田公路第114約地段第357號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犬隻美容及寵物用品),以及闢設附屬辦公室及員工休息室(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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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ST/555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新田第99約地段第674號C分段餘段(部分)、第102約地段第3060號餘段、第3060號A分段、第3060號B分段、第3060號C分段(部分)、第3060號E分段(部分)、第3060號F分段、第3060號G分段、第3061號(部分)、第3062號、第3064號餘段、第3064號A分段、第3064號B分段、第3064號C分段、第3064號D分段(部分)、第3064號E分段、第3065號、第3067號餘段、第3067號A分段、第3067號B分段及第3067號C分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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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095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厦村邊緣第128約地段第438號(部分)及第439號(部分)闢設臨時燒烤場(為期三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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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544 擬在劃為「工業」地帶的屯門新安街17號匯恆工業大廈10樓闢設辦公室(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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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545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屯門青山村第131約地段第513號闢設靈灰安置所(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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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 YL/255 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凹頭第116約地段第305號餘段(部分)、第307號(部分)、第308號、第309號、第310號(部分)、第311號(部分)、第312號餘段、第313號餘段、第316號餘段、第1220號餘段(部分)、第1223號(部分)、第1224號餘段(部分)及第1225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為期六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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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177 擬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住宅(甲類)4」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地段第1835號(部分)、第1839號、第1840號(部分)、第1841號A分段(部分)、第1841號B分段(部分)、第1842號(部分)、第1854號、第1855號(部分)、第1856號(部分)、第1857號餘段(部分)、第1864號餘段(部分)、第1889號(部分)、第1890號(部分)、第1894號(部分)及第1895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電器(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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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179 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地段第93號A分段(部分)、第771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772號(部分)、第774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775號A分段餘段(部分)及第775號B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機械及建築材料(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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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370 擬在劃為「住宅(戊類)」地帶的屯門藍地新慶村第130約地段第223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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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371 擬在劃為「住宅(戊類)」地帶的屯門藍地新慶村第130約地段第223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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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372 擬在劃為「住宅(戊類)」地帶的屯門藍地新慶村第130約地段第223號C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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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376(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屯門藍地順風圍第124約地段第3688號餘段及第3689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易手私家車展銷中心)連附屬辦公室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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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469(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祟正新村前永安學校第116約的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英歌訓練中心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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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476(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綠化地帶」及「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大棠第117約地段第1403號、第1404號、第1406號、第1408號、第1409號、第1410號、第1411號、第1412號、第1413號餘段(部分)、第1415號、第1419號、第1420號、第1421號、第1422號、第1423號餘段、第1441號(部分)及第1447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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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477(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港頭村第116約地段第2964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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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66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約地段第1018號B分段、第1156號、第1157號A分段、第1157號B分段及第1158號A和B分段闢設存放建築材料用的臨時貨倉連附屬工場和地盤辦公室(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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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75 擬在劃為「住宅(甲類)1」地帶及「住宅(乙類)1」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約地段第1387號A分段餘段、第1387號餘段(部分)、第1388號(部分)、第1389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1389號餘段(部分)、第1396號A分段、第1396號B分段(部分)及第1396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汽車陳列室)連附屬辦公室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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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76(要求延期)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231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汽車修理工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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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