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3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6.9.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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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32次(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西贡及离岛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KO/5(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KO/26》,把位于将军澳坑口道第224约地段第310号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住宅(丙类)1」地带、「绿化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住宅(丙类)2」地带及「绿化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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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M/22 申请修订《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M/35》,以修订《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M/35》上屯门扫管笏第374约地段第491号(部分)、第492号(部分)、第495号余段(部分)、第498号余段、第500号(部分)、第501号(部分)、第502号余段(部分)、第503号及第717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所在的「政府、机构或社区(1)」地带的注释(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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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及离岛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K-CWBN/57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西贡清水湾五块田第238约地段第416号A分段第1小分段、第416号B分段、第416号C分段第1小分段、第416号C分段第2小分段、第416号C分段余段、第416号余段、第417号A分段第1小分段、第417号A分段第2小分段A段、第417号A分段第2小分段B段、第417号A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第417号A分段余段及第417号B分段和毗连政府土地(地盘A),以及第238约地段第322号A分段、第322号余段及第416号A分段余段(地盘B)兴建两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和辟设休憩处,并进行斜坡巩固及相关的挖土和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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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PK/253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西贡北港第222约地段第470号B分段第2小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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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72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九龙坑九龙坑村第9约地段第310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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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73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九龙坑九龙坑村第9约地段第310号C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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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67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社山村第19约地段第882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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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73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汀角第17约地段第422号(部分)、第423号(部分)、第426号(部分)、第427号(部分)、第428号(部分)及第429号(部分)辟设社区活动物料临时贮物处(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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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P/668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的大埔凤园第11约地段第208号A分段余段、第208号A分段第2小分段、第208号A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及第208号A分段第1小分段A段兴建四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并略为放宽建筑物高度及地积比率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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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HLH/3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恐龙坑第87约地段第396号辟设临时物流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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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K/121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沙头角麻雀岭第39约地段第1512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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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70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龙跃头第83约地段第1508号A分段(部分)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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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708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粉岭岭皮村第76约地段第1748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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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YT/70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粉岭岭咀第76约地段第1776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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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22 为批给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坪輋第82约地段第1344号(部分)及第1345号(部分)作临时露天存放建筑器材和建筑材料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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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N/18(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打鼓岭北松园下第78约地段第389号余段、第395号A分段、第395号余段、第396号A分段、第396号余段及第398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停车场(只限旅游巴及学校巴士)(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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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N/22 为批给在划为「绿化地带」的打鼓岭北松园下第78约地段第410号B分段第2小分段及第410号B分段余段作临时食堂及附属办公室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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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KTN/65 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自然生态公园」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燕岗第92约地段第744号及第749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工业及建筑材料货仓和附属工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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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7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上水坑头第94约地段第496号F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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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77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上水古洞南唐公岭第100约地段第1060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办公室及附属洗手间(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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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78 (要求延期) 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上水坑头村第94约地段第407号A分段第2小分段C段(部分)、第407号A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部分)及第407号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辟设临时私人停车场(私家车) (为期三年) (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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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TS/479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上水坑头第94约地段第894号L分段及第894号P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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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FLN/19 拟略为放宽划为「住宅(乙类)」地带的粉岭马适路粉岭上水市地段第262号的最高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许的住宅发展(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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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FSS/270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粉岭第51约多个地段兴建屋宇和辟设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并略为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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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47(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元朗锦田下高埔村第103约地段第215号C分段、第242号B分段余段、第264号B分段余段、第266号A分段、第266号余段、第267号、第268号、第269号B分段余段、第269号B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第270号、第271号、第272号、第275号、第277号(部分)、第295号(部分)及第296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进行住宅发展(分层住宅)(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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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62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锦田公路第109约地段第457号(部分)、第458号(部分)及第465号A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存放汽车/汽车零件,以及附属办公室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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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71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锦田北第109约地段第540号(部分)辟设临时食肆(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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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7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大江埔第110约地段第38号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猫房)(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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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26(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锦田锦上路第106约地段第1159号余段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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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27(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丙类)」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9约地段第350号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和食肆连附属设施(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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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1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粉锦公路第111约地段第101号F分段余段、第101号G分段、第101号H分段、第101号I分段及第101号J分段兴建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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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15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锦田公路第114约地段第357号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犬只美容及宠物用品),以及辟设附属办公室及员工休息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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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T/555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新田第99约地段第674号C分段余段(部分)、第102约地段第3060号余段、第3060号A分段、第3060号B分段、第3060号C分段(部分)、第3060号E分段(部分)、第3060号F分段、第3060号G分段、第3061号(部分)、第3062号、第3064号余段、第3064号A分段、第3064号B分段、第3064号C分段、第3064号D分段(部分)、第3064号E分段、第3065号、第3067号余段、第3067号A分段、第3067号B分段及第3067号C分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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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HTF/1095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厦村边缘第128约地段第438号(部分)及第439号(部分)辟设临时烧烤场(为期三年),以及进行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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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544 拟在划为「工业」地带的屯门新安街17号汇恒工业大厦10楼辟设办公室(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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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545 (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屯门青山村第131约地段第513号辟设灵灰安置所(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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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 YL/255 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凹头第116约地段第305号余段(部分)、第307号(部分)、第308号、第309号、第310号(部分)、第311号(部分)、第312号余段、第313号余段、第316号余段、第1220号余段(部分)、第1223号(部分)、第1224号余段(部分)及第1225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六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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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177 拟在划为「住宅(甲类)3」地带、「住宅(甲类)4」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1835号(部分)、第1839号、第1840号(部分)、第1841号A分段(部分)、第1841号B分段(部分)、第1842号(部分)、第1854号、第1855号(部分)、第1856号(部分)、第1857号余段(部分)、第1864号余段(部分)、第1889号(部分)、第1890号(部分)、第1894号(部分)及第1895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货仓存放电器(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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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HSK/179 在划为「住宅(甲类)3」地带的元朗厦村第125约地段第93号A分段(部分)、第771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772号(部分)、第774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775号A分段余段(部分)及第775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机械及建筑材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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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70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屯门蓝地新庆村第130约地段第223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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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71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屯门蓝地新庆村第130约地段第223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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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72 拟在划为「住宅(戊类)」地带的屯门蓝地新庆村第130约地段第223号C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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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LTYY/376(要求延期)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屯门蓝地顺风围第124约地段第3688号余段及第3689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易手私家车展销中心)连附属办公室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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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469(要求延期)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祟正新村前永安学校第116约的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英歌训练中心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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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476(要求延期) 在划为「农业」地带、「绿化地带」及「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大棠第117约地段第1403号、第1404号、第1406号、第1408号、第1409号、第1410号、第1411号、第1412号、第1413号余段(部分)、第1415号、第1419号、第1420号、第1421号、第1422号、第1423号余段、第1441号(部分)及第1447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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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477(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港头村第116约地段第2964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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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66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约地段第1018号B分段、第1156号、第1157号A分段、第1157号B分段及第1158号A和B分段辟设存放建筑材料用的临时货仓连附属工场和地盘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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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75 拟在划为「住宅(甲类)1」地带及「住宅(乙类)1」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约地段第1387号A分段余段、第1387号余段(部分)、第1388号(部分)、第1389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1389号余段(部分)、第1396号A分段、第1396号B分段(部分)及第1396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连附属办公室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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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76(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1231号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汽车修理工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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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