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22.3.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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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22次(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YL-KTS/5(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錦田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KTS/15》,把位於元朗錦田錦上路第106約地段第1209號、第1210號、第1211號、第1212號、第1213號、第1214號、第1215號、第1216號、第1447號、第1448號、第1472號、第1476號、第1477號A分段、第1478號餘段、第1495號、第1497號、第1500號、第1501 號、第1502號及第1503號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農業」地帶和「鄉村式發展」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地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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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TM/20(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屯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M/35》,把位於屯門青山公路–青山灣段436號的申請地點由「綠化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住宅(甲類)27」地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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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A條申請編號Y/YL-HTF/3(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村邊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HTF/12》及《洪水橋及村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SK/2》,把位於元朗村新圍第125約地段第1363號餘段(部分)、第1364號(部分)、第1365號(部分)、第1366號(部分)、第1373號、第1374號、第1375號、第1376號、第1377號、第1378號(部分)、第1393號(部分)、第1399號A分段(部分)、第1399號B分段(部分)及第1401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綠化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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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及離島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N/48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2)」地帶的西貢清水灣第229約地段第214號餘段、第219號、第220號A分段、第220號B分段、第220號餘段、第224號及第226號和毗連政府土地作綜合住宅、商業(酒店、幼稚園、食肆和商店及服務行業)和住宿機構發展用途,並略為放寬地積比率、總樓面面積及建築物高度限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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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HC/303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西貢莫遮輋第223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電線杆連變壓器及地底電纜)及進行挖土和填土工程(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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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SKT/20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業發展(包括多層停車場)」地帶的西貢翠塘路1A號第215約地段第1140號臨時略為放寬總樓面面積限制,以作准許的商店及服務行業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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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SKT/21(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1)」地帶的西貢沙下第221約多個地段及毗連政府土地進行綜合住宅發展(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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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FTA/189(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綠化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港口後勤用途」地帶的上水華山第52約地段第189號餘段及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物流倉庫(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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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MKT/6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文錦渡蓮麻坑路第90約地段第633號A分段餘段(部分)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為期兩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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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08(要求延期) 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坪輋第77約地段第825號、第834號、第836號及毗連政府土地進行工業用途(洗衣工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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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09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打鼓嶺下山雞乙村第84約地段第796號D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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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N/17(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打鼓嶺北松園下第78約地段第356號闢設臨時社區中心連附屬士多和停車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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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58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九龍坑第9約地段第310號D分段及第311號A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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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59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九龍坑第9約地段第310號E分段及第311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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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6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南華莆第9約地段第981號D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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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63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九龍坑第9約地段第309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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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64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九龍坑第9約地段第309號A分段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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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66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及「康樂」地帶的大埔禾堂背第16約地段第335號B分段(部分)、第336號A分段、第336號B分段、第336號C分段、第337號B分段、第338號、第339號、第340號、第341號、第345號A分段及第346號闢設臨時教育機構(教學農場)(為期三年),並進行挖土工程(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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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64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大埔龍尾村第28約地段第771號A分段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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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65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林村龍丫排第18約地段第208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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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04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1)」地帶及「綜合發展區」地帶的元朗錦田長春新村第107約多個地段及毗連政府土地作分層住宅、商店及服務行業、食肆、學校和公共車輛總站或車站用途,並略為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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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07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錦上路第106約地段第1652號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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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17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八鄉錦上路石湖塘村173號第106約地段第365號A分段闢設臨時蔬菜收集站(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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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18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9約地段第452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露天祖堂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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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794(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八鄉上輋第111約地段第208號(部分)、第209號D分段、第209號E分段、第209號F分段、第209號G分段(部分)、第209號餘段(部分)及第215號B分段第2小分段(部分)闢設臨時公眾私家車停車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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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02(申請撤回)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1約地段第29號(部分)、第33號(部分)及第35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塑膠及膠樽回收中心連工場及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N.A. |
第16條申請編號A/FSS/271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上水松柏塱第92約地段第1543A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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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FSS/272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上水松柏塱第92約地段第1543A號A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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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246 擬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的元朗石崗第114約地段第580號(部分)及第598號(部分)闢設臨時物流中心(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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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KTN/55(要求延期) 擬略為放寬劃為「住宅(乙類)」地帶的古洞北第95約地段第78號餘段(部分)、第79號(部分)、第80號(部分)、第81號(部分)、第83號(部分)、第176號(部分)、第177號、第178號(部分)、第181號(部分)、第182號、第183號、第186號、第188號、第193號、第194號A分段、第196號餘段、第199號A分段、第806號(部分)、第825號(部分)、第826號、第827號(部分)、第831號A分段(部分)、第831號B分段(部分)、第841號(部分)、第856號(部分)、第858號餘段(部分)、第861號(部分)、第865號、第866號餘段(部分)、第867號、第868號餘段(部分)、第869號(部分)、第870號(部分)、第871號(部分)、第872號(部分)、第873號(部分)、第889號(部分)、第1009號(部分)、第1010號(部分)、第1011號(部分)、第1012號(部分)、第1013號(部分)、第1014號(部分)及第1015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的最高地積比率及/或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的住宅發展(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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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278 為批給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米埔第101約地段第11號(部分)及第12號(部分)作臨時銷售辦公室(地產及傢俬)和傢俬陳列室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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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378(申請撤回)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4約地段第253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253號B分段第2小分段、第253號B分段第3小分段、第253號B分段第4小分段、第253號B分段第5小分段、第253號B分段第6小分段、第253號B分段第7小分段、第253號C分段及第254號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N.A.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385(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98約地段第113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汽車零件商店),並闢設附屬汽車修理工場(為期五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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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386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4約地段第2616號(部分)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物業代理辦公室及運輸辦公室)及附屬停車場和貯物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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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134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地帶的元朗洪水橋第125約地段第219號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及闢設貨倉(五金貨品)(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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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523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屯門河田街2號東亞紗廠工業大廈作酒店、辦公室、商店及服務行業用途(改裝整幢現有樓高15層的工業大廈)(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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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53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3)」地帶的屯門第56區掃管笏第374約地段第398號餘段、第406號餘段、第407號、第408號餘段、第409號、第410號餘段、第411號餘段、第412號B分段、第412號餘段、第413號、第442號餘段、第443號餘段、第444號、第445號A分段、第445號餘段、第446號A分段、第446號餘段、第447號、第448號、第449號、第450號、第451號、第453號(部分)、第454號、第455號、第456號、第457號、第458號、第459號(部分)、第462號(部分)、第464號餘段、第466號餘段,以及第375約地段第248號餘段、第249號A分段餘段、第249號B分段、第250號餘段、第251號、第253號(部分)、第255號餘段(部分)和毗連的政府土地進行綜合住宅發展(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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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536(要求延期) 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屯門青山村第131約地段第761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靈灰安置所用途(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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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094 在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的元朗流浮山第128約地段第215號A分段(部分)、第219號A分段第1小分段餘段(部分)、第219號B分段、第221號(部分)、第222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222號A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第222號B分段(部分)、第224號B分段(部分)、第224號C分段(部分)及第224號D分段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釣魚場)連附屬小食亭(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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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574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盛屋村附近第123約地段第182號A分段餘段、第182號B分段、第182號C分段、第182號D分段餘段及第182號餘段(部分)進行填塘,以作准許的四幢屋宇用途(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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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582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3約地段第134號餘段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地產代理)(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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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583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2約地段第455號A分段餘段及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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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457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大棠第116約地段第5288號(部分)經營臨時食肆(餐廳連附屬露天座位區)(為期五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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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47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公庵路第117約地段第1876號餘段(部分)及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倉庫及露天存放展覽材料和建築材料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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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48 在劃為「住宅(乙類)3」地帶的元朗洪水橋丹桂村路第124約的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便利店)(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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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49 為批給在劃為「住宅(甲類)」地帶的元朗洪水橋盈福街8號翠珊園第1至9座地下4至5號商鋪前的政府土地作臨時「食肆(持牌餐廳設置露天座位區)」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一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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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5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乙類)1」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路及孖峰嶺路交界第121約地段第1367號、第1372號A分段餘段、第1372號B分段餘段、第1372號餘段、第1373號B分段餘段、第1373號C分段餘段(部分)、第1373號E分段餘段、第1373號F分段餘段、第1839號A分段、第1839號B分段、第1839號C分段、第1839號D分段、第1839號E分段、第1839號餘段、第1937號A分段餘段、第1937號B分段餘段及第1937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略為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的住宅發展(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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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51 (要求延期)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231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闢設臨時汽車修理工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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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952 為批給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0約地段第2361號(部分)、第2362號(部分)、第2363號(部分)、第2364號(部分)、第2365號(部分)、第2366號餘段(部分)、第2370號、第2371號、第2372號(部分)及第2374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機械連附屬場地辦公室」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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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251(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甲類)」地帶的元朗元朗炮仗坊8號闢設辦公室,以及經營商店及服務行業(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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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254(要求延期) 擬略為放寬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及「政府、機構或社區(5)」地帶的元朗馬田壆第120約第1846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的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舍)(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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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255(要求延期) 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凹頭第116約地段第305號餘段(部分)、第307號(部分)、第308號、第309號、第310號(部分)、第311號(部分)、第312號餘段、第313號餘段、第316號餘段、第1220號餘段(部分)、第1223號(部分)、第1224號餘段(部分)及第1225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為期六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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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