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次会议议程和文件
议程
日期: | 22.3.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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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30 p.m. |
地点: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5楼会议室(1537室) |
通过第622次(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会议记录 | |
续议事项 | |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条申请编号Y/YL-KTS/5(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锦田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KTS/15》,把位于元朗锦田锦上路第106约地段第1209号、第1210号、第1211号、第1212号、第1213号、第1214号、第1215号、第1216号、第1447号、第1448号、第1472号、第1476号、第1477号A分段、第1478号余段、第1495号、第1497号、第1500号、第1501 号、第1502号及第1503号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农业」地带和「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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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2A条申请编号Y/TM/20(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M/35》,把位于屯门青山公路–青山湾段436号的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住宅(甲类)27」地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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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A条申请编号Y/YL-HTF/3(要求延期) 申请修订《村边缘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HTF/12》及《洪水桥及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HSK/2》,把位于元朗村新围第125约地段第1363号余段(部分)、第1364号(部分)、第1365号(部分)、第1366号(部分)、第1373号、第1374号、第1375号、第1376号、第1377号、第1378号(部分)、第1393号(部分)、第1399号A分段(部分)、第1399号B分段(部分)及第1401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的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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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及离岛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SK-CWBN/48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2)」地带的西贡清水湾第229约地段第214号余段、第219号、第220号A分段、第220号B分段、第220号余段、第224号及第226号和毗连政府土地作综合住宅、商业(酒店、幼稚园、食肆和商店及服务行业)和住宿机构发展用途,并略为放宽地积比率、总楼面面积及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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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HC/303 拟在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西贡莫遮輋第223约的政府土地辟设公用事业设施装置(电线杆连变压器及地底电缆)及进行挖土和填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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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SKT/20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业发展(包括多层停车场)」地带的西贡翠塘路1A号第215约地段第1140号临时略为放宽总楼面面积限制,以作准许的商店及服务行业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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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SK-SKT/2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的西贡沙下第221约多个地段及毗连政府土地进行综合住宅发展(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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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NE-FTA/189(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绿化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港口后勤用途」地带的上水华山第52约地段第189号余段及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物流仓库(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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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MKT/6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文锦渡莲麻坑路第90约地段第633号A分段余段(部分)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为期两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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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08(要求延期) 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的坪輋第77约地段第825号、第834号、第836号及毗连政府土地进行工业用途(洗衣工场)(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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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60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打鼓岭下山鸡乙村第84约地段第796号D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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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LN/17(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打鼓岭北松园下第78约地段第356号辟设临时社区中心连附属士多和停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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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58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九龙坑第9约地段第310号D分段及第311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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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59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九龙坑第9约地段第310号E分段及第311号B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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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6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南华莆第9约地段第981号D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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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63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九龙坑第9约地段第309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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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KLH/564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大埔九龙坑第9约地段第309号A分段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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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6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及「康乐」地带的大埔禾堂背第16约地段第335号B分段(部分)、第336号A分段、第336号B分段、第336号C分段、第337号B分段、第338号、第339号、第340号、第341号、第345号A分段及第346号辟设临时教育机构(教学农场)(为期三年),并进行挖土工程(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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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TK/664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大埔龙尾村第28约地段第771号A分段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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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NE-LT/657 拟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大埔林村龙丫排第18约地段第208号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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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N/604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及「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元朗锦田长春新村第107约多个地段及毗连政府土地作分层住宅、商店及服务行业、食肆、学校和公共车辆总站或车站用途,并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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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07 在划为「农业」地带的元朗八乡锦上路第106约地段第1652号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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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17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八乡锦上路石湖塘村173号第106约地段第365号A分段辟设临时蔬菜收集站(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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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KTS/818 拟在划为「住宅(丙类)」地带的元朗锦田第109约地段第452号余段(部分)辟设临时露天祖堂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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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794(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八乡上輋第111约地段第208号(部分)、第209号D分段、第209号E分段、第209号F分段、第209号G分段(部分)、第209号余段(部分)及第215号B分段第2小分段(部分)辟设临时公众私家车停车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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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H/802(申请撤回)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八乡第111约地段第29号(部分)、第33号(部分)及第35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可循环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塑胶及胶樽回收中心连工场及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N.A. |
第16条申请编号A/FSS/271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上水松柏塱第92约地段第1543A号余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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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FSS/272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上水松柏塱第92约地段第1543A号A分段兴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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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SK/246 拟在划为「工业(丁类)」地带的元朗石岗第114约地段第580号(部分)及第598号(部分)辟设临时物流中心(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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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KTN/55(要求延期) 拟略为放宽划为「住宅(乙类)」地带的古洞北第95约地段第78号余段(部分)、第79号(部分)、第80号(部分)、第81号(部分)、第83号(部分)、第176号(部分)、第177号、第178号(部分)、第181号(部分)、第182号、第183号、第186号、第188号、第193号、第194号A分段、第196号余段、第199号A分段、第806号(部分)、第825号(部分)、第826号、第827号(部分)、第831号A分段(部分)、第831号B分段(部分)、第841号(部分)、第856号(部分)、第858号余段(部分)、第861号(部分)、第865号、第866号余段(部分)、第867号、第868号余段(部分)、第869号(部分)、第870号(部分)、第871号(部分)、第872号(部分)、第873号(部分)、第889号(部分)、第1009号(部分)、第1010号(部分)、第1011号(部分)、第1012号(部分)、第1013号(部分)、第1014号(部分)及第1015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的最高地积比率及/或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许的住宅发展(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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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MP/278 为批给在划为「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米埔第101约地段第11号(部分)及第12号(部分)作临时销售办公室(地产及家俬)和家俬陈列室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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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378(申请撤回) 拟在划为「绿化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104约地段第253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253号B分段第2小分段、第253号B分段第3小分段、第253号B分段第4小分段、第253号B分段第5小分段、第253号B分段第6小分段、第253号B分段第7小分段、第253号C分段及第254号辟设临时动物寄养所(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N.A. |
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385(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露天贮物」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98约地段第113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零件商店),并辟设附属汽车修理工场(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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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NTM/386 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的元朗牛潭尾第104约地段第2616号(部分)作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物业代理办公室及运输办公室)及附属停车场和贮物用途(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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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及元朗西区 | |
第16条申请编号A/HSK/134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港口后勤、贮物及工场用途」地带的元朗洪水桥第125约地段第219号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及辟设货仓(五金货品)(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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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523 拟在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的屯门河田街2号东亚纱厂工业大厦作酒店、办公室、商店及服务行业用途(改装整幢现有楼高15层的工业大厦)(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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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532(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综合发展区(3)」地带的屯门第56区扫管笏第374约地段第398号余段、第406号余段、第407号、第408号余段、第409号、第410号余段、第411号余段、第412号B分段、第412号余段、第413号、第442号余段、第443号余段、第444号、第445号A分段、第445号余段、第446号A分段、第446号余段、第447号、第448号、第449号、第450号、第451号、第453号(部分)、第454号、第455号、第456号、第457号、第458号、第459号(部分)、第462号(部分)、第464号余段、第466号余段,以及第375约地段第248号余段、第249号A分段余段、第249号B分段、第250号余段、第251号、第253号(部分)、第255号余段(部分)和毗连的政府土地进行综合住宅发展(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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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TM/536(要求延期) 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屯门青山村第131约地段第761号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灵灰安置所用途(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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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HTF/1094 在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的元朗流浮山第128约地段第215号A分段(部分)、第219号A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部分)、第219号B分段、第221号(部分)、第222号A分段余段(部分)、第222号A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第222号B分段(部分)、第224号B分段(部分)、第224号C分段(部分)及第224号D分段辟设临时康体文娱场所(钓鱼场)连附属小食亭(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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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574 拟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盛屋村附近第123约地段第182号A分段余段、第182号B分段、第182号C分段、第182号D分段余段及第182号余段(部分)进行填塘,以作准许的四幢屋宇用途(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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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582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3约地段第134号余段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地产代理)(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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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PS/583 在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屏山第122约地段第455号A分段余段及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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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T/457 拟在划为「住宅(丁类)」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元朗大棠第116约地段第5288号(部分)经营临时食肆(餐厅连附属露天座位区)(为期五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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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47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公庵路第117约地段第1876号余段(部分)及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仓库及露天存放展览材料和建筑材料连附属办公室(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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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48 在划为「住宅(乙类)3」地带的元朗洪水桥丹桂村路第124约的政府土地经营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便利店)(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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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49 为批给在划为「住宅(甲类)」地带的元朗洪水桥盈福街8号翠珊园第1至9座地下4至5号商铺前的政府土地作临时「食肆(持牌餐厅设置露天座位区)」用途的规划许可续期一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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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50(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乙类)1」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路及孖峰岭路交界第121约地段第1367号、第1372号A分段余段、第1372号B分段余段、第1372号余段、第1373号B分段余段、第1373号C分段余段(部分)、第1373号E分段余段、第1373号F分段余段、第1839号A分段、第1839号B分段、第1839号C分段、第1839号D分段、第1839号E分段、第1839号余段、第1937号A分段余段、第1937号B分段余段及第1937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许的住宅发展(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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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51 (要求延期) 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约地段第1231号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辟设临时汽车修理工场(为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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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TYST/952 为批给在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0约地段第2361号(部分)、第2362号(部分)、第2363号(部分)、第2364号(部分)、第2365号(部分)、第2366号余段(部分)、第2370号、第2371号、第2372号(部分)及第2374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作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机械连附属场地办公室」的规划许可续期三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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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251(要求延期) 拟在划为「住宅(甲类)」地带的元朗元朗炮仗坊8号辟设办公室,以及经营商店及服务行业(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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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254(要求延期) 拟略为放宽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1)」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5)」地带的元朗马田壆第120约第1846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的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许的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舍)(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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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申请编号A/YL/255(要求延期) 在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休憩用地」地带的元朗凹头第116约地段第305号余段(部分)、第307号(部分)、第308号、第309号、第310号(部分)、第311号(部分)、第312号余段、第313号余段、第316号余段、第1220号余段(部分)、第1223号(部分)、第1224号余段(部分)及第1225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辟设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六年)(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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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提供以上资料,旨在方便市民大众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城市规划委员会都不会就以上资料的使用及该等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如有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